为实实在在保障普兰县巴嘎镇群众以及来阿游客的住宿消费权益, 阿里地区市场监管局抱着监督管理是为了民众的理念, 推行服务类型执法,紧紧盯着旅游住宿领域里的价格混乱情况, 严格查究各类价格方面的违法行为。现在公开典型案例, 通过案例说明法律, 强化警示作用, 督促进行经营的主体规范营业, 稳定住宿市场的价格秩序。

普兰县巴嘎镇某酒店哄抬住宿价格案

经调查发现: 当事人黄某经经营酒店的相关业务, 在经营成本没有明显增加幅度的状况时, 私自大幅度提升酒店房价, 经由这个机会来谋取暴利, 进而扰乱正常的市场价格秩序。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四条第三项规定, 即“捏造、散布涨价信息, 哄抬价格推动商品价格过高上涨的”, 同时也违反了《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六条第(三)项规定, 也就是“利用其他手段哄抬价格, 推动商品价格过快、过高上涨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四十条第一款以及《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六条, 执法部门责令其马上改正违法行为, 还要进行罚款, 罚款金额是180000元(大写: 壹拾捌万元整)!

此处案例起到警示作用, 全地区范围内, 酒店、宾馆以及民宿等各类住宿经营主体, 都必须严格依照价格领域方面的法律法规, 严谨守护经营准则。要严格去执行明码标价的相关规定, 清晰地公示出房价以及各项收费标准, 严厉禁止在价格之外再加收费用、存在隐形收费的情况。要自觉地坚守诚信经营的原则, 杜绝出现随意提高价格、跟着其他商家涨价、怀有害人之心哄抬房价等违规行为, 自觉主动来维护市场价格的平稳态势, 全力以赴去守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一同营造出规范且有序、诚信又守法的旅游消费环境。

阿里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