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负责组织和指导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工作。

4.负责公平竞争审查工作。

5.负责监督管理市场秩序。

6.负责宏观质量管理。

7.负责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

8.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

9.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

10.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

11.负责管理计量工作。

12.负责管理标准化工作。

13.负责管理检验检测工作。

14.负责监管、管理和综合协调认证认可工作。

15.负责知识产权工作。

16.负责市场监督管理科技和信息化建设、新闻宣传等工作。

17.承担起药品, 这里所说的药品包含中药以及民族药, 还有医疗器械、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方面的职责。

18.完成市委和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行政执法权限

本局依照法律规定, 行使行政许可的权限, 行使行政处罚的权限, 行使行政强制的权限, 行使行政检查的权限等行政执法权限, 具体涵盖的有:

行政许可包含, 市场主体登记, 食品生产经营许可, 特种设备使用登记, 计量授权证书等。

行政处罚会针对市场主体的这些行为来实施, 这些行为包括无证经营, 包括制售假冒伪劣产品, 包括虚假宣传, 包括商标侵权, 包括不正当竞争, 包括食品安全违法, 包括特种设备违法。

行政强制:查封、扣押涉嫌违法的场所、设施、财物等;

针对市场主体的生产经营方面的活动, 就产品质量而言, 在食品安全领域, 对于特种设备安全状况, 还有价格行为以及广告行为等情况, 展开日常巡查, 进行专项检查, 同样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检查。

三、行政执法依据

(一)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等。

(二)行政法规

含有《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 还有《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 另外有《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 再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 接着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 还有《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 最后是《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等等。

(三)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及规范性文件

《宁夏回族自治区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小经营店以及食品小摊点管理条例》, 《宁夏回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 《宁夏回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等等。

四、行政执法程序

(一)行政处罚程序

收到投诉之后加以受理, 达成相应立案流程, 借由投诉举报、日常检查、获上级交办、部门移送这些途径来察觉违法行为, 契合立案相应条件的, 经过批准之后给予立案。

调查进行证据获取时, 两名又或者更多的执法人员, 持有证件去展开调查之事。收集像书证、物证、视听资料、证人所作出的证言、当事人的陈述、鉴定相关意见等各类证据。依照法规制作现场笔录、询问笔录。能够采取查封以及扣押等具有强制性质状态的措施。

调查终结之后, 由办案机构撰写调查终结报告, 之后送审核机构来进行案件审核;对于情节复杂或者是给予重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的案件, 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 应由从事行政处罚决定法制审核的人员开展法制审核;要是未经法制审核或者审核没有通过的, 那就不得作出决定。

告知, 在作出处罚决定之前, 要以书面形式告知当事人, 拟作出处罚所依据的事实, 还有理由、依据, 以及当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权, 还有申辩权;要是符合听证条件, 那就得告知听证权利, 要是当事人要求听证, 就要依法组织听证。

集体展开讨论, 针对情节纷繁复杂亦或是重大违法的行为, 经由局负责人集体进行讨论而后做出决定。

首先, 依据审核的意见, 再结合当事人陈述申辩的状况, 或者考虑听证的情形, 然后据此依法作出相应决定, 这个决定可能是行政处罚决定, 也可能是不予处罚决定, 还可能是移送决定, 最后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

若是依法已然送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 然而当事人却逾期未履行, 那么便可以照法则加处罚款。并且若需要, 还能够申请人民法院去进行强制执行, 这便是送达执行的相关规定。

如下情况办理结案手续: 案件执行完毕, 或者符合结案条件, 之后整理归档案卷, 作结案归档: 。

(二)行政检查程序

明确监管职责, 依据工作安排, 制定年度检查计划, 确定其中的检查对象, 明晰检查内容, 规定检查方式, 规划检查时间。

现场进行检查之时, 要有两名及以上的执法人员来亮明证件从而实施执法, 要表明自身的身份, 还要说明前来乃是何事的来意, 依照法律规定去开展现场方面的检查, 制作关于现场情况的笔录, 在有必要的情形下进行抽样检测, 同时去调取相关资料。

结果怎么处理: 就是在检查完毕之后,去当场或者是事后反馈检查的结果;要是发现存在略微轻微的问题, 那就责令进行整改;要是碰上发现有违法行为的, 照着相应的规定立案展开查处。

记录归档:全程音像记录检查过程,整理检查资料归档。

(三)行政强制程序

进行审批时, 在实施查封、扣押这类强制措施之前, 要依照相关规定报局负责人批准;要是情况处于紧急状态, 那就当场实施该措施, 并且在二十四小时之内完成补办审批手续的操作。

告知, 在当场的时候, 告知当事人采取行政强制措施存在的理由, 还有依据, 以及说明当事人依据法律所能够享有的权利, 还有救济的途径。

实施, 需具备 2 名及以上执法人员持有相关证件来执行, 要制作查封扣押决定书以及清单, 由当事人同执法人员进行签名或者盖章后, 再交付给当事人。

往后进行处理时, 要迅速地把事实查清楚, 在法定规定的期限之内, 做出处理的决定, 这个决定包括解除、没收、移送等等方面。

归档:全程音像记录,整理资料归档。

(四)行政许可程序

申请:申请人通过现场、网上平台等渠道提交申请材料;

受理, 是对申请材料去做形式审查, 要是符合法定形式那就予以受理;要是材料不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 那就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要是不符合条件, 那就不予受理并且说明理由。

进行审查, 针对申请材料实施实质审查, 要是存在需要现场核查的情况, 那就指派2名以上从事执法工作的人员去开展现场核查。

规定, 要在法定的期限范围之内, 去做出准许给予许可或者不准予给予许可这样的决定, 要是准许给予许可了, 那就颁发相关的许可证书证件, 如果不准许给予许可, 就用书面的形式, 说明其中的理由, 并且告知其拥有的救济权利。

送达:依法送达许可证件或不予许可决定书;

归档:整理许可资料归档。

五、救济渠道

(一)行政复议

公民, 或者法人, 又或者其他组织, 要是对本局作出的行政处罚, 以及行政强。制, 还有行政许可等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话, 那么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提出申请(就算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情况除外), 然后向吴忠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二)行政诉讼

如果公民, 或者法人, 又或者其他组织, 对于本局所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持有不服的态度, 那么可以在自知道, 又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这种行政行为之日开始计算的6个月之内, 按照法律规定, 向利通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是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 那就能够在自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的15日之内向利通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三)陈述申辩与听证

在行政处罚的进程当中, 当事人具备进行陈述以及申辩的权利;对于那些符合听证条件的案件而言, 当事人拥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