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往深里推进药品安全监管方面的创新, 促使药品零售监管从那种“传统监管”转为“智慧治理”, 市市场监管局紧扣省药监局“阳光药店 + 药品比价”系统全面启用的要求, 持续坚持系统谋划, 实施靶向发力, 做到闭环管理, 全力以赴推进该系统在全市药品经营企业实现落地生根, 达成高效运行, 切实筑牢公众用药安全的智慧防线。
一要强化组织领导, 压实入驻责任, 市市场监管局把“阳光药店”建设当作推进智慧监管及药品追溯体系建设的关键内容,秉持全域覆盖工作目标, 举办药品监管专题以及季度药品质量风险会商会等专项会议展开研讨, 细致划分工作举措, 清晰确定时间节点, 鞭策各级监管部门与药店经营主体履行职责。
首先, 强化分类指导, 以此来破解入驻难题。由于连锁药店、单体药店以及新开办药店信息化水平存在差异, 市市场监管局秉持“示范引领 + 指导提升”进行分类推进。从这些药店中选取信息化基础良好、管理规范的企业当作试点来开展探索与尝试, 进而形成能够被复制的经验, 依靠此经验指导县区进行交流互学。到目前为止, 绩溪县、旌德县局率先将药品经营企业计算机系统与“阳光药店”平台数据接口对接工作彻底完成。对于信息化基础薄弱的单体药店则加大指导力度, 逐步推动其完成对接工作。与此同时, 在线上搭建用来进行专项工作交流的群,以常态化的方式推送关于系统操作的手册、建设方面的规范以及政策对应的解读内容, 并且实时在线为大家解答疑惑。
那第三点呢, 是要进行实时调度督导, 以此确保入驻能够有成效。专门安排人员, 让其负责登录管理后台, 动态地去查看各药店进销存情况, 以及处方药销售记录、价格信息等关键数据的上传状况, 从而保证信息能够实时且准确地汇聚起来。对于那些工作推进缓慢、没能及时入驻的企业, 要督促主管单位开展点对点的提醒、一对一的指导, 与此同时落实属地监管责任以及企业主体责任。到现在为止, 有12家连锁总部经营药品零售, 577家为连锁门店, 366家是单体药店达成了数据对接以及上传任务, 初步达成了药品全经营环节里“来源能够查究、去向可是追踪、风险能够控制、价格能够比对”。
接下来, 市市场监管局会持续深入推进“阳光药店”入驻事宜, 促使辖区内药品零售药店达成全面覆盖, 与此同时, 凭借数字化监管办法开展工作, 踊跃探寻非现场监管此类创新应用方式, 和医保、卫健等部门消除数据隔阂, 借由数字化改革的“小切口”达成药品安全治理的“大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