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化妆品注册备案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第五十九条, 以及《国家药监局关于实施〈化妆品注册备案资料管理规定〉有关事项的公告》(2021年第35号)等相关规定, 备案人理应经由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普通化妆品备案平台, 呈上备案时间已满一年的普通化妆品年度报告。当下, 我局打算取消在规定的时间期限内(2026年6月30日前), 未曾通过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普通化妆品备案平台递交年度报告的中山市国产普通化妆品(产品名单见附件1)的备案。现下进行公示, 公示的时间段是从2026年8月7日开始, 一直到2026年8月21日结束。当公示期结束之后, 如果没有任何异议, 或者经过审核之后, 异议没有被采纳, 那么就会对上述提及的化妆品取消备案。
若相关产品备案人, 对拟取消备案产品存有异议, 那么请于公示期内的办公时间, 携带有效市场主体登记证明, 也就是像《营业执照》这类的复印件, 以及《化妆品取消备案申辩书》, 此为附件2, 还有个人身份证, 前往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其资料受理地址是中山市东区博爱六路48号1号楼7楼特殊食品化妆品监督管理科, 去提出陈述和申辩。要是逾期未提出的话, 就会被视为放弃陈述和申辩的权利。
联系人:朱小姐,联系电话:0760-88923068。
特此通告。
附件:1.中山市国产普通化妆品备案未年报产品清单
2.化妆品取消备案申辩书
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8月7日
可以进行附件下载, 附件是1的相关内容, 即中山市国产普通化妆品备案未年报产品清单, 其格式为xlsx。
附件下载:附件2:化妆品取消备案申辩书.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