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 为了深入推进“三医”协同的治理状况, 稳固县域药物警戒相关工作的底部基石程度, 贯通基层对于药械不良反应相关情况以及事件的监测报告的“最后一段路途”, 淮南市的市场监管局同市这边的卫健委、市医疗保障局一起联合发布了《关于健全紧密型县域医共体药物警戒工作体系的通知》, 限定日期范围内全面达成药物警戒工作体系的建设任务。
构建监测网络,夯实基层基础。体系架构分成三个层级 , 先看第一个层级 , 牵头医院要设立药物警戒管理中心 , 这个中心的负责人由分管副院长兼任 , 中心还要配备专兼职工作人员 , 这些人员负责制定管理制度 , 负责人还要开展业务培训 , 负责人得督促成员单位报告 , 成员单位报告覆盖率不能低于90% ;再看第二个层级 , 乡镇卫生院要挂牌成立药物警戒工作站 , 配备专兼职药师担任负责人 , 负责人负责收集审核本院及辖区基层医疗机构药械不良反应/事件报告 ;要看第三个层级 , 村卫生室或者社区卫生服务站、中心要设立监测点 , 由在岗医师或者乡村医生担任兼职监测员 , 兼职监测员负责及时收集上报药械不良反应/事件 , 兼职监测员得规范填写纸质报告表并报送属地药物警戒工作站。
使配套机制得以完善, 将运行管理予以规范。其一, 要完善标准化的制度体系。各牵头医院须在2026年10月底以前, 完成药物警戒相关制度的制定工作, 把这些制度汇编成册子, 并且将其报给属地县市场监管局备案。其二, 开展常态化的分层培训。实行三级分层培训的机制, 牵头医院每年开展院内培训, 次数不少于2次, 覆盖率不低于90%;对成员单位进行集中培训, 次数不少于1次, 参训率不低于90%;乡镇工作站每年向基层监测点下沉, 开展全覆盖业务指导, 次数不少于1次。其三, 明确部门职责分工。市市场监管监局承担统筹协调、督导验收之责;各县市场监管局负责制度备案以及日常监督;市卫生健康委把药物警戒归入医共体年度考核范畴;市医疗保障局在医保协议管理里展现相关要求。其四是构建多部门协同联动机制;部门建立风险会商、联合检查、质效评价以及联合通报机制, 每一年开展1次综合评价并通报结果。
使各方责任得以压实, 以确保能够落到实处并见到成效。各县的市场监管局对辖区体系建设进行牵头统筹, 县卫健委、县医保局依据职责分工协同开展配合工作。各医共体的牵头医院院长作为第一责任人, 医院的药械管理部门负责具体的落实。市市场监管局会加强督导调度, 以此确保能够按期完成任务, 切实守护人民群众用药用械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