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最近的日子里, 商务部以及其他九个部门共同印发了一份名为《关于进一步激发下沉市场活力 活跃县域消费的意见》的文件, 该《意见》当中提出了活跃县域消费重点支持措施。
其一, 对县域消费渠道进行助力使其实现升级, 加速存量商业设施予以更新, 对商业网点布局加以优化, 使商业服务配套得以完善, 将闲置资源资产予以盘活。
一, 是推动县域商业的各种业态进行创新, 二, 是注重品牌的打造, 三, 引导连锁企业加快速度向下沉方向发展, 四, 促进本地品牌在保持原有优势基础上同时创新, 五, 按照不同地区的实际情况来发展那些新兴业态。
第一点, 是把扩大优质优价商品供应这事儿做好, 这属于优化县域商品和服务供给的一部分, 然后, 还要加快完善啥, 即“一老一小”等服务业态这块, 再者, 要推动促进商农文旅体这些方面融合起来发展。
要点一, 是进一步去提升县域流通的现代化水平, 要点二, 是提高城乡流通网络的效能, 要点三, 是引导线上线下协同进行发展。
五是提升消费保障的能力, 促使稳岗就业得以推进, 进而拓展增收的途径, 同时, 强化创业安居, 以此来释放消费的潜力。
《意见》强化要素集成, 强化营商环境建设, 从财政资金方面强化政策保障, 从金融服务方面强化政策保障, 从用地支持等方面强化政策保障, 通过完善消费纠纷处理机制 等营造良好消费环境, 推动资源要素在下沉市场集聚, 推动政策措施在下沉市场集聚, 进一步活跃县域消费。
进一步激发下沉市场活力 活跃县域消费
6方面18条措施
一、支持县域消费渠道升级
(一)加速存量商业设施予以更新, 给予传统百货、陈旧购物中心等升级改造方面的支持, 促使品牌连锁店、采用折扣销售策略的零售店、从事生鲜销售的电商门店之类的实施优化布局, 加深“千集万店”展开改造以及提升, 支持乡镇商贸中心、用于集中交易农副土特产品的集(农)贸市场、富于乡镇特色的大集等开展建设并升级, 按照标准化、规范化的要求推进新型便利店、村级寄递物流综合服务站这样的建设改造。
(二)提升商业网点分布的合理性, 促使县域商业网点布局同国土空间规划等达成有效对接, 全面考量存量现状、人口发展趋向等要素, 借助针对商业空置率等情形的评估剖析, 以动态方式进行商业布局指引的调整, 启动有关一批核心商圈、特色商业街区等具备高能量、高层次消费承载能力的建设项目, 对一批大型商业综合体予以合理的点位规划, 引入国内外知名品牌设立区域内的首家新店。
(三)提升商业服务配套水平, 全面统筹推进商业空间的改造工作, 以及交通组织进行优化, 还有配套设施予以更新, 以此增强县域商业的辐射能力, 推动邮政、供销等大型流通企业朝着偏远地区去延伸服务, 积极开展“供销集市”活动, 总结运用“义乌发展经验”, 集中聚焦各地的主体功能, 建设改造与本地特色产业相结合的专业市场以及集散中心, 进而增强商贸流通服务产业的发展能力。
(四)闲置资源资产得以被盘活。针对于借助存量房产或者土地来发展养老、托育等县里民生类产业的情况, 能够享受到在5年时间范围内不改变用地主体以及规划条件的过渡期支持政策。在契合国土空间规划的前提条件下, 鼓励凭借自主、联营、转让等多种方式去推进存量土地改造开发, 以此提升本地商业服务水平。支持县级政府依靠腾退办公楼等闲置国有资产改建成便民商业网点。支持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依照法律规定进入市场发展县域商业, 鼓励利用闲置农房发展契合乡村特点的新产业、新业态。
二、推动县域商业业态创新和品牌打造
(五)连锁企业加速下沉被引导, 开办超市、便利店等审批流程被简化, “高效办成一件事”得以推进, 连锁企业和商贸个体工商户在符合条件的同一县域地区“一照多址”被推行, 消防、市场监管等领域审批流程被规范和优化, 国有物业商业项目租赁期限被鼓励适度延长,连锁企业跨区域经营显性隐性障碍不得被设置。
(六)推动本地品牌坚守正道并实现创新, 培育承载地方文化的小店、声名较为久远的字号以及作坊样式的品牌, 为国货潮流产品进入县域市场提供支持。分不同等级塑造中国消费领域知名品牌的阵列。助力县域本土品牌与连锁品牌进行跨越界限的联合推出新产品。深度开展农业品牌精心培育的计划, 对农业品牌目录体系予以优化。加大广告助力农业发展的行动力度, 让优质广告资源深入县域。进一步对县域个体工商户转为企业时证照联合办理等审批流程进行优化。
(七)根据不同地域情况有针对性地去发展新兴的业务运行形态, 致使地方在有所具备充足条件的情形下, 对虚拟现实、沉浸式体验以及“将人工智能与消费相结合”等方面进行开发拓展, 进而对二手物件交易、物品租赁等绿色消费方式予以推行传播开来。进一步且更深入地施行推动健康消费专门的行动举措。通过勇于创新的方式去打造第一产业第二产业第三产业相互深度融合的消费关联链条。
三、优化县域商品和服务供给
(八)拓展优质且具优价特性商品的供应范畴, 激励企业踊跃引入优质商品至县域市场, 于具备条件的县域同步推行新品上市, 推动同品同款商品在城乡达成“同质同享”的状态, 引领企业研发契合县域消费特质的优质产品, 扶持商贸流通企业凭借“自有品牌 + 以需定产”的模式构建柔性供应链, 全力支持新能源汽车、绿色智能产品、绿色建材等下乡行动, 扩大农村充电设施的覆盖面积。
(九)加速完备“一老一小”这类服务业态, 激励具备条件的地方借由装修房租扶持、创业融资担保这般的途径, 促使品牌餐饮、住宿以及除此之外的生活服务企业扩展市场, 施行县域养老服务提升计划, 整合现有资源用以支持构建农村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以及县城托育服务设施, 推动“一刻钟便民生活圈”朝着县域延伸。
(十)推动商农文旅体朝着融合方向发展, 给予以演出、赛事门票来拓展消费链条的举动支持。带动夜间文化与旅游上的消费质量及层次得到提升, 塑造一批文化特质清晰彰显的针对乡村的旅游目的地。培育像“康养加上些特色内容、文旅加上些特色内容、农业加上些特色内容、民俗融合些特色、历史经典加入些特色”这样的特色消费场景, 支持相邻的县域联合打造跨越区域的消费经典型路线, 以此招来更多城市居民下来进行消费。
四、进一步提升县域流通现代化水平
(十一)增进城乡流通网络功效, 优化商贸流通基础设施规划布排, 统一建设运营标准以及管理规范, 深度推进邮快合作、农村客货邮融合进展, 加速贯通县域商贸物流跟快递物流, 健全农产品物流服务体系, 扶持产地仓、集采集配中心、冷链仓储保鲜设施、田头市场等构建, 推广标准化托盘与果蔬周转箱(筐), 强化冷链服务衔接, 深化供销“绿色农资”升级活动。
(十二)带动线上跟线下一同协同发展, 推进农村电商高质量发展工程的深化, 深入去施行“数商兴农”这项举措, 强化电商供应链的建设工作, 拓宽乡情民俗、非遗技艺、乡村美食等领域的农村电商应用场景, 激励供应链企业给县域零售主体给予需求预测、物流优化、库存管理等方面的服务, 开展批量集采订制方面的工作, 引导平台企业自行规范价格以及平台补贴行为, 对于县域新入驻商户、小微商户等合理降低佣金、技术服务等费用。将县域电商公共服务资源予以统筹, 构建一批“村播学院”, 对公益培训力度进行加大。
五、增强消费保障能力
(十三)推动工作岗位稳定, 从而拓展增加收入的途径。对企业总部或者平台企业予以支持, 使其在具备相应条件的县域去布局经营网点以及业务单元, 进而拓展就业的容量。加大用人工代赈的政策实施力度。统一筹划安排好农民工外出务工时的服务保障工作以及返乡就业创业方面的扶持举措。激励公共就业招聘活动和县域消费专场活动相互融合, 在有条件的县域消费场所、便民服务网点等地方加载就业服务功能。鼓励各地依据实际情况, 把服务业相关职业列入县域急需且紧缺人才的需求目录之中。
(十四)通过强化创业安居方式, 来释放消费应有的潜力。对县域个人创业加大“高效办成一件事”的支撑力度, 其中“高效办成一件事”旨在推动创业。鼓励县级政府依据地理条件等建设农村方面的创业园及返乡创业者所需的孵化载体。推行其中类似“共富工坊”这样经验典型的模式, 开展“商业主理人”相应能力提升的行动, 以此促进该群体能力提升。对那类文创手作、家居涵盖生活以及食品联系茶饮和之类领域的“新匠人”群体予以扶助, 进而使其发展壮大, 培育更多县域劳务方面的品牌。支持家装、家电企业和房企实现这种联动营销的举动, 根据所选城市实际情况作出决策性方案, 其目的支持生育了众多孩童和家庭对与之匹配性所存住房的需求。
六、强化要素集成和营商环境建设
(十五)增强对于财政资金的保障力度, 推行激活下沉市场消费的行动, 着重针对县域地区, 给予消费渠道升级、场景创新以及效率提高方面的支持, 补足生活服务存在的短板, 优化资源布局, 全面统筹中央以及地方等相关资金渠道, 整合运用存量资源, 依据各地实际情况建设县域养老、托育、教育、医疗、体育等领域的服务设施, 为符合条件的个人消费贷款、服务业经营主体贷款提供财政贴息支持。
(十六)把金融服务质效予以提升, 引导金融机构把下沉市场消费领域金融服务加以优化, 强化对符合条件的消费商业设施项目的金融支持, 支持符合条件的批发零售以及服务消费企业去发行债券与上市融资, 对于符合条件的在县域新开设连锁门店的商贸流通企业, 能够去申请创业担保贷款政策并且给予贴息支持。
(十七)强化县域范围内商业用地的保障程度, 对于流通企业于县域内布局物流设施情形而言, 可依照规划采取混合用途供应方式, 按照企业自身意愿施行弹性年期出让举措, 在确定县域物流仓储冷链用地底价这一事项上, 能够参照所在区域范畴以内工业用地市场地价状况、基准地价等予以判定, 县域工业用地能够兼容总计容建筑面积低于15%的用以配套的行政办公、生活服务设施用以辅助民众便利的商业服务, 但不得进行单独分割转让操作。对具备条件之地激发其探索土地于短期内展开开发利用之积极性, 准许将房屋当前用途临时性予以变更, 从而用以提供商业类服务内容, 并且依规办理土地相关出让收入之缴纳事宜。
(十八)谋求构架优良消费环境, 促使多地推进县域经济社会发展的统计监测, 以为企业投资决策提供便利, 倡导打造一批消费维权服务站点, 培育一批令人安心的商圈、市场、街区等集聚区域, 鞭策平台企业强化经营者资质审核, 着重使商品信息核查更为严谨有效, 完善消费纠纷快速处理机制, 不断对低俗带货、违法广告等违法违规行径予以打击, 切实完成网络销售消费品召回监管工作。
来源:“云南省发展改革委”微信公众号
编辑:杨 娜 冉懦珲(实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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