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用气单位、广大燃气用户:

城镇燃气安全, 跟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相关, 它属于城市安全运行管理里最重要、最关键的部分, 是重中之重。为了深入地将安全生产属地管理责任予以落实, 把山南市燃气安全社会监督体系健全起来, 充分地促使社会各界力量被调动, 从而参与到燃气安全治理当中, 严厉对城镇燃气领域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实行打击, 全面去展开燃气安全隐患的排查整治工作, 对燃气安全风险进行防范化解, 把全市燃气经营、使用、运维全链条秩序规范好, 结合上山南市城市管理局燃气安全监管工作职责以及全市城镇燃气行业管理实际情况, 此时此刻将《山南市城镇燃气领域违法违规行为举报奖励办法》进行公开, 希望社会各界能够广泛知晓、积极监督以及主动举报。

一、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山南市行政区域内, 城镇燃气经营环节违法违规行为的举报、核查及奖励工作, 适用于储存环节, 适用于运输环节, 适用于使用等全环节, 所有单位和个人均可依规参与举报, 全市各级燃气安全监管部门适用本管理规定, 燃气经营企业适用本管理规定, 用气单位适用本管理规定, 居民用户适用本管理规定。

二、举报问题线索范围

只要是在我市辖区之内被发现了下面这些城镇燃气领域违法违规行为、安全隐患问题, 那就都能够依据实际情况进行举报, 具体的线索范围像下面这样:

(一)没有证件却违反规定进行燃气经营, 单位或者个人, 没有获取合法的燃气经营许可, 就擅自去从事管道燃气、瓶装燃气销售以及配送之类的经营性燃气相关服务这种行为。

(二)在违规情形里, 关乎供气方面的合作,存在这样一种状况, 即正规的燃气经营企业, 会朝着没有获得燃气经营资质的, 以及并不具备证件而开展经营的单位或者个人, 去给予经营性燃气, 也就是构成了那种为非法的燃气经营活动, 供给便利条件的行为。

(三)燃气经营者有违规行为, 其一是, 在不具备通风、防爆、防火等安全条件的场所, 违规储存燃气;其二是, 违规销售瓶装燃气, 所售的是无资质充装单位充装的瓶装燃气, 或者是擅自售卖非自有气瓶充装的违规瓶装燃气。

(四)存在燃气用户违规用气, 以及对设施进行改造的情况, 说的是燃气用户与相关单位是在不具备安全条件的密闭且易燃易爆的场所去使用、储存燃气, 是擅自对燃气使用用途予以更改, 私自去安装、拆除、迁移、占用压住、以及改装燃气管道、阀门、灶具这样的燃气设施, 还有违规改动燃气供气线路这样的行为。

(五)其一, 燃气运输存在违规行为, 其二, 使用了未取得危险化学品运输资质之车辆, 其三, 擅自开展了运输、配送瓶装燃气的行径, 其四, 出现了违规转运、装卸燃气气瓶的行为。

(六)于法定燃气设施保护范围之中出现违规作业情况, 也就是擅自开展爆破这一行为, 以及进行取土作业的行为, 还有明火作业的行为, 并且有倾倒排放腐蚀性物质之举, 发生违规堆放易燃易爆物品的现象, 出现种植深根植物的状况, 同时存在未制定安全保护方案的问题, 以及未落实防护措施的情形。

(七)企业安检只是做做样子, 各燃气经营企业没有严严格格地去落实全面配送、随瓶安检制度, 全面配送、随瓶安检工作仅仅是走走形式, 只是做做表面功夫, 刻意地去躲避重大安全隐患, 对用户端燃气安全隐患存在瞒报、漏报销报、迟报不报的情况, 没有按照规定去落实常态化安全排查责任的行为标点符号。

(八)存在禁止的这类其他行为, 是法律法规、行业规章以及我市燃气安全管理相关规定里明确禁止的, 属于城镇燃气领域违法违规, 还会危害燃气安全。

三、举报奖励规则

鉴于要对举报奖励管理予以规范, 为确保举报工作能够公平公正, 依据我市燃气安全核查的工作流程, 特制定以下奖励规则:

(一)有效举报有着相关要求, 举报人得如实给出违法违规行为的详细地址, 还得提供其具体场景, 以及问题描述等关键信息, 并且要尽可能配套照片、视频等佐证材料, 由山南市各地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专班办公室在市城市管理局的牵头之下进行核查。当举报线索经核查被查实后, 会根据隐患危害程度, 以及违规情节轻重, 给予举报人相应奖励。

(二)那关于奖励归属的相关原则是这样的。若存在同一违法违规行为, 而此行为被多名举报人先后进行举报, 那么只会对先来的首次受理登记的举报人给予奖励, 并且举报受理时间的确定得以专班以及监管部门的系统登记时间作为标准;当多名举报人所举报的内容存在交叉以及重复的情况时, 是不会重复发放给予奖励的。

(三)有这样一些情形是不予奖励的, 其一, 举报内容呈现出模糊状态, 事实也不明晰, 还没有有效的佐证作为支撑, 从而没办法展开核查取得证据, 也不能够认定违规事实所在;其二, 举报对象以及具体的违法行为无法明确阐述, 没有提供清楚准确的事发详细地址, 这样是不具备核查条件的;其三, 举报所涉及的问题已经被监管部门发现, 并且正在处于限期整改阶段, 又或者在举报之前就已经被主流媒体公之于众进行曝光了噻;其四, 那些肩负着燃气安全、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公职人员以及他们的近亲属, 或者是被授意让他人去开展的具有针对性的举报。

四、官方举报方式

要让群众监督渠道得以顺畅通行, 于是在全市范围之内, 统一开启了线上以及线下这两种举报通道, 使得群众能够在任何时候都能够进行举报, 具体的方式是像下面这样:

(一)若要进行电话举报, 能够拨打市、县两级燃气安全监管专线, 此专线可对线索举报予以全面受理。

市城市管理局0893-7900800;

乃东区住建局0893-7833268;

琼结县住建局(城管局)0893-7352851;

贡嘎县住建局(城管局)0893-7393833;

洛扎县住建局(城管局)0893-7372777;

扎囊县住建局(城管局)0893-7362668;

隆子县城市管理局0893-7346868;

加查县住建局(城管局)0893-7322328;

浪卡子县住建局(城管局)0893-7382122;

错那市住建局(城管局)0893-7302858;

措美县住建局(城管局)0893-7302440;

曲松县住建局(城管局)0893-7332662;

桑日县住建局(城管局)0893-7314804。

(二)现场进行举报, 举报人能够前往山南市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专班办公室去提交线索材料、反映问题, 该办公室设置在市城市管理局, 同时也可以前往各县区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专班办公室去提交线索材料、反映问题, 各县区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专班办公室分别设在各县住建局、城管局处。

五、工作管理及附则

(一)将核查流程予以规范, 至于所有举报线索来说, 实行双人核查制度, 核查工作得由2名以及更多的工作人员一起来开展, 严格地将核查、取证、登记、归档全流程规范给落实到位, 以此来保证核查结果是真实有效的, 且是有据可查的。

(二)全市燃气监管工作人员, 严格遵守保密, 工作纪律在此, 全程展开保护, 举报人个人信息, 还有合法权益, 未经举报人书面同意, 严禁以任何形式, 泄露举报人身份信息、举报内容、奖励情况等隐私信息, 对泄密失职行为, 严肃进行追责。

(三)应当严格严肃地追究那进行诬告的行为。那举报人必须要如实地去反映问题, 严格禁止去捏造事实, 禁止去诬告陷害企业或者个人, 禁止恶意地骗取举报奖励。对于虚假举报以及恶意诬告的情况, 一旦经过查证属实, 就会依照法律规定去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四)办法对权限予以解释, 本办法是由山南市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专班办公室即市城市管理局负责进行统一解释的, 对于未尽的相关事宜是要按照国家的、自治区的以及我市燃气安全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去执行的。

(五)施行时间。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正式施行。

山南市城市管理局

2026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