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我县母婴护理之类经营主体广告宣传行为, 这里说的经营主体包括产康机构、月子中心等, 整治虚假宣传以及使用医疗用语等广告宣传违法行为, 以更好维护公平有序市场环境, 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反不正当竞争法》《互联网广告管理办法》等规定, 现对本行业发布如下合规提示:

一、禁用医疗用语

不能进行违规宣传, 针对治疗、诊疗、治愈、修复、病灶、消炎、根治产后疾病这类情况不行;不可以宣称能够改善、治疗像腹直肌分离、盆底肌损伤、子宫脱垂、产后漏尿、妇科炎症、月子病等功能缺损修复病症;催乳、婴幼儿护理项目不能夸大宣传治病、消炎、提高免疫力等医疗保健功效。

二、禁用广告绝对化用语

广告宣传内容, 是不许可去使用, 诸如第一、最佳、顶尖这一类的极限化用语的, 同时也不能使用唯一、全网最高、100%有效以及永不反弹这样的绝对化违规用语。

三、禁发虚假违法广告

广告宣传不能使用, 诸如“一次就有效果显现、没效果就退款、保证能恢复、百分百还原到孕前那种状态”之类, 表达功效以及安全性的断言或者保证;不能虚构康复方面的案例, 不能伪造对比的效果图, 不能盗用客户的素材, 不能虚挂名医、专家、三甲医师坐诊之类不实的资质。不能夸大月子餐以及养护产品的调理跟治病功效, 不准利用医务人员或者医疗机构名义来作推荐证明, 不可以使用未满10周岁的未成年人担当广告代言人, 不能侵犯顾客肖像权, 不得虚构原价、虚假折扣, 虚标低价, 隐藏限制条款从而误导消费者, 不许宣传制造产后身材、容貌、健康焦虑情绪, 不得以“不做修复会留后遗症”等方式胁迫、诱导消费者。

四、互联网广告合规提示

互联网平台抖音、小红书、视频号、公众号、直播间等上母婴产康护理机构发布的广告, 适用于广告法监管范围, 所发布的广告需要标注 “广告”字样, AI 合成素材不能虚构效果误导消费者, 广告主应当对广告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五、对于发布虚假广告的行为, 对于违规使用医疗用语的情况, 对于使用绝对化用语等广告违法违规情形, 市场监管部门会依据法律责令进行整改, 会让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并且会依照法律给予行政处罚, 要是情节严重还会予以曝光, 会吊销执照。要是涉嫌非法行医, 会移交卫健部门去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