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切切实实地解决, 在行业协会商会、学会等社会团体制定团体标准时, 所存在的突出问题, 近日, 呼和浩特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团体标准, 开展了乱象专项整顿行动, 还组织团体标准进行了焕新升级行动。

整顿行动涉及呼和浩特市辖区的团体标准组织一共有42家, 重点解决团体标准组织所制定的团体标准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国家政策要求的问题, 重点解决团体标准组织制定过程不符合程序要求的问题, 规范团体标准组织, 使其不得超出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去制定团体标准, 规范团体标准组织, 使其不得利用编制团体标准来乱收费。

此次专项整顿行动, 呼和浩特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了主要工作, 此工作集中于两方面。一方面, 注重提前指导实现防患于未然, 通过对社会团体摸底, 这些社会团体在团体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注册且尚未发布团体标准, 了解其团体标准相关工作计划, 还向其宣贯团体标准组织乱象表现整顿事项, 以此让社会团体提高乱象防范意识, 确保优质团体标准能出台。

第二种情况是, 对市辖区以内的团体标准组织, 进行团体标准复审方面的指导。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以及《团体标准管理规定》, 呼和浩特市当地的市场监督管理局, 引导团体标准组织, 主动清理那些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技术指标已然过时的、并无实际使用价值的、实施效果欠佳的、低于推荐性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相关技术要求的团体标准。在此次行动中, 总共复审了266项团体标准, 其中打算废止的有48项, 打算修订的有79项。借由这种优胜劣汰的方式, 推动团体标准实现焕新升级。

团体标准组织, 通过整顿, 其依法依规意识得以提升,这进一步明确了今后制定团体标准时的行动界限, 对团体标准组织树立新形象有作用, 且对促进优质团体标准输出产生了积极推动效果。

接下去, 呼和浩特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团体标准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 持续强化团体标准组织监督管理工作, 促进团体标准组织去制定优质团体标准以迎合市场与创新需求, 进而推动首府经济高质量发展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