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为了扎实去推进全市特种设备领域当中的那种“打非治违”具体专项行动。以借此来排查整治全市的住宅小区、商住楼等这些地方的电梯领域关于安全方面所突显出来的问题。还要全面地去压实物业服务企业、电梯维保单位所应承担的安全主体责任。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在乘梯时能有安全以及生命财产方面获得安全保障。宝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做出决定。从即日起一直到2026年12月31日。面向社会公开去征集电梯领域突出问题线索。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范围
这次征集涵盖了全市范围内所有的住宅小区, 以及商住混合楼, 还有保障性住房等正在使用的电梯, 着重关注高层住宅电梯, 以及老旧小区电梯, 另外还有人员密集场所电梯。其主要征集以下四类隐患线索:
(一)物业企业使用管理不规范问题
1.电梯没有按照相关法则办理使用登记, 却超出了检验检测合格的有效期限还擅自运行, 电梯轿厢内部没有按照规范张贴特种设备使用的标志、96333应急救援码、陕西特设智慧监管码、安全方面需要注意之事以及警示标识, 没有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去开展电梯维保, 维保合同方面不规范、情况无效或者属于超期状态, 电梯紧急报警电话处于失效不通的状况, 值班人员没有办法及时做出应答处置, 未经许可私自进行改造或者是大修。
(二)电梯维护保养不到位问题
1.1. 维保单位承接维保业务时, 没有对应的资质, 或者超出许可证所规定的范围;2. 在维保工作中, 从事维保作业的人员没有取得相应证书就上岗, 现场实际作业的人员与合同以及进行公示的信息不一致, 并且将维保业务转包或者分包给没有资质的相关单位或者个人;3. 没有依照规范要求, 每隔15日至少展开1次日常的维保工作, 而且维保记录没有经过物业安全管理人员签字予以确认;4. 维保工作只是走个形式, 存在弄虚作假的情况, 出现了“仅仅签字却不保养维修、只是划勾却不实际作业”等一系列问题;5. 当发现电梯存在严重事故隐患时, 没有及时告知物业进行催促整改, 也没有向当地特种设备安全监管部门进行报告;6. 存在通过低价进行恶心竞争的行为, 用质量差的产品冒充好的产品, 导致维保质量严重不符合标准;7. 没有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 在电梯出现困人现象后, 没有按照规定(城区30分钟之内, 其余地区1小时之内)到达现场救援。
(三)电梯本体安全隐患
乘客电梯, 其一, 电梯在运行进程当中, 有着不正常的响声, 运行时颠簸, 且不平稳, 平层情况极其严重;其二, 电梯光幕、安全触板之类的门保护装置出现失效状况, 关门时不存在保护;其三, 限速器 - 安全钳、缓冲器等安全保护装置要么缺失, 要么失效, 要么没有定期进行校验;其四, 底坑积水的状况极为严重。
自动扶梯存在如下问题, 其一, 扶手带的运行速度与正常速度严重不同步, 其二, 防护挡板缺失, 同时急停警示标识也缺失, 其三, 梳齿板有多处呈现断齿情况, 并且关键部件出现破损。
(四)电梯检验检测问题
电梯检验检测单位, 未曾依照规范要求, 去开展检验检测工作, 还出具了虚假的检验检测报告句号。
二、线索要求
1.供核查核实、反馈结果的线索真实有效, 要如实提供小区名称, 要如实提供详细地址, 要如实提供物业单位, 要如实提供维保单位名称, 要如实提供隐患具体情况, 还要附照片、视频等佐证材料, 且留下有效联系方式。
2.那些被市场监管部门严格保密的信息, 是举报人所提供的, 市场监管部门会依法保护举报人合法权益, 要是存在打击报复举报人的情况, 那么会依法从严追究责任。
3.严厉禁止恶意进行举报行为, 不可以去编造、歪曲事实情况, 不可以去诬陷、陷害其他的人, 要是存在恶意举报状况, 并且扰乱了工作秩序, 那么将会依照法律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