步入各个大型超市, 好多市民都会瞧见货架之上放置着被分装成小袋子的诸如干果、糖果之类的食品。众多超市采购了整箱、整袋等大包装的预包装食品以后, 为了方便售卖就把它们拆开包装分装成小份或者直接拆开零售, 这种销售方式因为选购起来很灵活, 性价比又比较高, 所以深受消费者的喜爱。
然而, 有一部分经营者以及消费者心里存有疑问, 超市自己把预包装食品拆开进行分装然后售卖, 这样究竟符不符合规定。那些标签信息不齐全的分装小袋食品, 是不是存在食品安全方面的隐患。今天就给大家清清楚楚地解读相关的经营规范。
明确界定:零售环节预包装食品拆包分装售卖,按散装食品管理
超市把正规预包装食品进行拆包、分装然后售卖, 这种销售行为法律法规并未禁止。预包装食品一旦被拆开, 不管有没有分装在包装材料或者容器里, 都属于经营环节的拆零销售行为, 要统一按照散装食品来管理, 就不再属于预包装食品范畴了。这里要划重点哦!这种现场拆零销售和生产领域的食品分装有区别, 不用生产许可证, 不算“未经许可擅自分装食品”。
核心风险:拆包分装后食品安全隐患大幅上升
由原厂进行密封处理的预包装食品, 能够在极大程度上对食品的新鲜程度以及食用安全起到保障作用。然而, 一旦食品被揭开包装、再次施行分装操作, 就会直接与空气、包装器具以及卖场环境产生接触。要是在分装的过程当中, 操作不符合规范要求、储存的环境达不到标准规定、包装未能实现密封状态, 那么就极其容易出现受潮、变质等各类问题, 食品安全方面的风险将会明显地增加。所以说, 超市在对食品进行拆包分装并予以售卖时, 其前提条件是必须要在整个过程当中切实有效地保障食品安全。
经营红线:散装分装食品标签必须规范齐全
一些超市里的分装食品, 仅仅标注个品名、售价等情况, 缺少法定必须有的标签信息, 确属于典型的标签不合规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六十八条清楚规定: 食品经营者售卖散装食品的时候, 应当在散装食品的容器、外包装上面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或者生产批号、保质期以及生产经营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方面内容。简单来讲, 消费者购入的任何一份进行了分装的小袋食品, 都拥有能够清楚知道食品确切品类、生产时刻、保质的期限、生产的厂家等关键信息的权利, 若是进行模糊标注, 或者存在缺项漏项的情况, 均是不符合法定经营要求的。
经营须知:经营者务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不管是原装的预包装样子的食品, 或是那种经过拆包然后进行分装去售卖的散装的食品, 身为经营者, 食品安全方面的主体责任是绝对不可以放松的!
严把进货关, 在分装之前, 要对食品资质予以核验, 拒绝那些不合格的产品, 拒绝过期的产品, 拒绝三无产品。
进行操作时要讲究卫生, 对于分装的环境, 要保持洁净, 对于工具, 也要保持洁净, 还要切实落实防尘、防潮以及防污染的措施。
标签不能少:分装小袋标签信息齐全真实,严禁缺项、虚假标注;
定期做排查:持续检查食品保质期,及时下架过期、变质食品。
消费提示:选购分装食品认准完整标签
这里也要告知众多消费者, 于超市挑选分装的散装零食以及干货之际, 要首先挑选标签信息完备、标注明晰、售卖环境洁净整齐的分装食品。一旦察觉到超市分装食品没有任何有效资讯、标签含糊、似乎过期变质这般的状况, 就能够马上向市场监管部门去反映, 以维护自身的食品安全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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