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针对州政协第十四届第五次会议, 编号为2026WW1450156号的委员提案所给出的回复。
延州市监议字〔2026〕7号
宋俊军委员:
您的提案, 也就是在州政协十四届五次会议上所提出的, 关于规范我州民营医疗机构执业行为的这份提案, 编号为第2026WW1450156号提案, 已经收到了, 现在进行如下答复。
长期以来, 我局对民营医疗机构的监管工作极为看重, 借助强化监督检查以及加强部门协同, 持续强化民营医疗机构主体责任意识, 促使医疗机构规范收费、宣传行为, 以此保障广大患者权益至目前为止, 我局已依据法律对 4 家民营医院展开立案调查, 将 1 家存有违法违规线索的民营医疗机构移送至属地市场监管局进行查处, 借助查办案件迫使民营医疗机构压实主体责任, 主动规范其自身经营行为。
一、聚焦突出乱象精准施策,从严开展执法办案
我州民营医疗机构存在群众反映强烈的经营不规范问题, 对此我局依据市场监管职责, 开展专项整治集中行动, 围绕收费合规性、宣传真实性以及资质有效性等核心维度展开检查行动, 一旦出现不规范情况便严令整改, 对于违规收费行为依法予以处罚。针对市民投诉较多的民营医疗机构, 加大不定期检查频率, 实现问题早发现、线索快处置。我局秉持执法严且违法必追究原则, 对查实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凭借刚性执法形成有效震慑。
二、紧盯关键环节细化举措,全链条规范执业经营
一方面, 要将价格行为严格予以规范, 针对医疗服务价格方面出现的乱象, 着重去查处那些以低价引导流量来诱骗患者前去就诊的行为, 以及在诊疗进程中不断增加价格的情况, 并且查处虚构收费项目用以重复计费的行径, 还有不依照规定进行明码标价等属于价格欺诈的违法违规行为。在执法的过程当中, 要逐个去核对机构价格公示的内容, 以及诊疗项目的清单和实际收费的票据, 对收费项目与服务内容之间的对应关系展开核查, 以此来保证收费能够公开且透明, 切切实实地守护好群众在价格方面所享有的权益。
二是对不正当竞争加以严厉打击, 针对虚假宣传诊疗效果, 虚构医师专家资质, 还有诱导患者过度消费等突出问题, 全面排查机构线下宣传展板, 排查线上平台推广内容, 排查诊疗服务流程, 核实医师执业资质备案, 核实诊疗项目实际适应症, 严厉打击误导消费, 严厉打击不正当牟利的行为, 维护公平有序的市场竞争环境。
其三是进行加强广告以及信用监管的工作, 严格把控医治广告发布的关卡, 仔细检查没有经过审查就发布的情况, 调查内容存在夸大不实问题的违法医治广告, 健全信用监管的机制, 把那些违法违规的主体放进去市场主体信用档案之中, 依据依法实施信用加以约束以及联合惩戒的措施, 持续不断地提升机构由于违法而需承担的成本。
三、健全长效监管机制,持续巩固治理成效
继续保持12315投诉举报渠道的畅通无阻, 构建起医疗领域诉求能够迅速达成响应、形成闭环式处置的规章机制, 针对群众举报的线索一个不漏地展开核查, 并在限定时间内予以反馈。把投诉举报较为集中、出现问题较为频繁的民营医疗机构列入重点监管的名单范畴, 提升检查的频率次数, 施行精准的靶向式监管举措。提升民营医疗机构法人或者负责人对于依法进行执业行为的认知程度, 引导他们秉持诚信原则进行经营、展开公平公正的竞争, 从根源处防范违法违规行为的出现, 增强行业自身的自律意识, 从而能够更为优质地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服务。
往后, 我局会持续不停加大执法的频次以及力度, 深入挖掘群众所反映集中的那些痛点难点问题。与此同时, 强化跟卫健、医保等多个部门的协同联动, 进行监管信息的共享, 从而形成治理方面的合力, 持续不断规范我州民营医疗机构的执业以及经营行为, 切实保障群众的健康权益还有医疗市场的公平秩序。
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7月22日
分类标识A/同意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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