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学季又至, 教辅文具、教育培训、托管服务等各类宣传营销齐现。为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净化校园周边广告市场环境, 防范虚假违法广告误导消费, 赣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向全市经营者、广大家长发布开学季广告合规提醒。

一是广告导向要健康向上, 要杜绝炫富、攀比等不良内容, 不能发布含有损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广告, 不可以利用不满十周岁未成年人担任广告代言人。

首先, 存在这样一种情况, 即不能够借中小学以及幼儿园, 所使用的教材、教辅材料、练习册、文具、教具、校服、校车等物品, 来发布或者是通过某种形式来表述进而发布各种商业广告。其次, 还有另一种情形, 就是丝毫不能在中小学校以及幼儿园的范围之内开展任何商业广告方面的活动。

第一, 不能使用“保提分”这样的话术, 第二, 不可以运用“保录取”这种表达, 第三, 不许采用“100%提分”的言辞, 第四, 禁止使用“押题必中”的说法, 来针对升学、考试通过、培训效果作出保证性承诺。

其一, 不可以运用“内部题库”“命题专家授课”诸如此类明示或者暗示存在相关考试机构及其工作人员、考试命题人员参与教育、培训的情况。其二, 不能够借助科研单位、学术机构、教育机构、行业协会、专业人士、受益者的名义或者形象来作推荐、证明。

五是宣传方面, 师资情况要真实准确, 销量数据需真实准确, 测评数据也要真实准确, 而且要标明出处, 绝不能虚构教师资质, 不可以伪造学员评价, 更不得夸大产品功效。关于教辅、文具、益智类产品, 不能夸大“提分神器”这种不实效果, 也不能夸大“开发全脑”等不实效果, 不能制造教育焦虑。

六是, 在近视防控产品 advertisement 里不许用“康复”, 不许用“恢复”, 不许用“降低度数”, 不许用“近视治愈”, 不许用“近视克星”, 不许用“度数修复”这般具误导性的表述。

七是, 广告经营者、发布者需履行查验核对义务, 对于证明文件不全、内容违法的广告, 要坚决拒绝设计, 拒绝制作, 拒绝代理, 拒绝发布;互联网广告要显著标注“广告”标识, 要区分广告与资讯内容, 要杜绝隐形植入广告。

赣州市市场监管部门告知全市相关广告经营主体, 需诚信开展经营活动, 秉持公平竞争原则, 所发布的广告应具备真实性特点, 要符合合法性要求, 始终坚持正确导向, 通过健康的表现形式传达广告内容。广大消费者特别是青少年群体, 要认真严谨地甄别并防范虚假广告, 倘若合法权益遭遇侵害或者发现上述违法行为,能够拨打12315或者12345电话实施投诉举报。欢迎社会各界踊跃积极参与, 共同营造全社会关心呵护青少年健康成长的良好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