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

在2026年秋季开学的时刻即将到来之际, 为了能够进一步去规范教育收费的行为, 以此得以维护学生以及家长的合法价格权益, 依据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 还有政策文件所规定的内容,现在对于全省上下各级各类的学校(包含幼儿园)以及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以下简称为学校和培训机构)进行提醒告诫所呈现的内容如下:

一、做好规范教育收费公示这一工作。学校以及培训机构均须全面落实教育收费公示制度以及明码标价规定, 利用招生简章以及入学通知书, 还有办学场所公示栏以及单位网站等诸多渠道, 把收费项目以及收费标准, 以及收费依据、收费范围、计费单位、投诉电话等相关内容予以公示, 倘若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等产生变动后, 就得及时进行变更, 以此来确保公示内容全面且准确。要是存在未经公示或者公示内容和规定不相符的收费情况, 那就不可以收取。

二、对学费以及住宿费的收费予以规范, 学校需严格依照价格主管部门所批准的, 涵盖学费、住宿费等方面的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项目以及收费标准来执行, 切不可经由自立收费项目、分解收费项目、自行设定收费标准、提升收费标准、扩大收费范围、重复收费等方式来进行多收费。

三、学校要规范教育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 严格遵守自愿、非营利性两项原则去收取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 不可以只收费却不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很少服务, 不允许跟学费、住宿费等进行捆绑收费, 不能强制或者通过变相强制的方式开展研学旅行、课后服务、社会实践等这些活动并收费, 不得强制或者变相强制学生购买校服、教辅材料、学习用品以及报刊等, 禁止把由财政给予保障的项目当作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向学生收取。

四、规范化校外培训收费事宜。培训机构收取培训费用时, 需严格依照政府指导价规定来执行, 不可以超出规定时段进行收费, 也不能超出对应限额收费, 不应该借助虚假的或是容易让人出现误解的价格手段, 去诱使学生以及家长就此展开收费活动, 不能在标价之外另行加价收费, 也不能收取任何未曾预先标明的费用。

五、不准许其他存在乱收费情况。学校需要严格依照教育收费政策规定来执行, 不可以征收或采用其他方式征收和招生录取有联系的赞助费、捐助费、共建费等费用, 不可以借助社会中介等关联交易的第三方用别的方式应收借读费、择校费、转校费等规费, 不可以借信息化教学等名义强行要求学生购买平板电脑、教育APP并收取费用, 不可以借家委会、第三方机构等名义顺便收费、换一种方式收费。

学校需切实履行教育收费主体责任, 要依法合规收费, 还得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全省市场监管部门会同相关主管部门要加强教育收费监管, 依法履行监督检查职责, 严厉查处学校违规收费行为。培训机构也需切实履行教育收费主体责任, 要依法合规收费, 还得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全省市场监管部门会同相关主管部门要加强教育收费监管, 依法履行监督检查职责, 严厉查处培训机构违规收费行为。社会各界若发现教育收费违法违规线索, 可拨打12345或者12315进行投诉举报。学生及家长若发现教育收费违法违规线索, 也可拨打12345或者12315进行投诉举报。

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