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各医疗机构:
现有这样一件事, 是为了规范全市医疗服务价格的秩序, 守护群众就医时候的权益, 以及呵护医保基金的安全, 依据和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 还有 《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 以及《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这些相关要求, 现在针对全市医疗机构的价格收费行为, 做出如下的提醒告诫:
一、要严守价格法规, 规范收费行为, 各医疗机构得严格遵守价格以及医保相关政策规定, 压实价格自律主体责任, 公立医疗机构要严格执行政府指导价, 不准擅自调价, 非公立医疗机构市场调节价项目必须遵循公平、合法、诚信原则, 结合成本合理定价, 各机构要健全内部价格管理制度, 加强收费及医护人员政策培训, 准确理解各收费项目的“价格内涵”以及“包含关系”, 确保收费信息同步, 杜绝因理解偏差造成的违规收费。
二、要将明码标价落到实处, 还要主动前去公开收费当中的信息。各个医疗机构必须于收费的窗口那里, 以及门诊处, 还有住院部等显眼突出的位置上, 凭借公示栏、电子屏、查询系统等诸多方式, 去全面且精准、实时地公示医疗服务的项目, 以及其内涵, 还有计价的标准跟药品、医用耗材的价格等各类信息, 达成标识清晰、内容透明这样的效果。绝对禁止虚假公示, 禁止遗漏公示, 禁止滞后公示, 严禁在标价以外收取任何未标明的费用, 充分保障患者消费的知情权。
三、各种各类价格方面的违法违规种种行为, 统统都是被严格禁止的。各个不同的医疗机构, 一定得严禁出现下面这些价格违法违规的行为:
(一)公立医疗机构严禁行为
1.设置自主立项项目, 确立自行制定收费标准进行收费这一行为, 分解项目状况, 出现重复性收取费用的情况, 扩大其范围, 超越规定频次, 以变相方式提高标准。
2.没有按照规范去提供服务, 然而却进行收费, 存在着少提供服务、不提供服务却依旧收费等方面的问题。
3.强制或变相强制服务、捆绑收费;
4.超出政府指导价浮动幅度定价调价;
5.虚增药品、耗材使用数量变相多收费;
6.实施价格欺诈,以虚假、误导性价格手段诱骗患者缴费;
7.违反明码标价规定,标价外收费、结算价高于公示价;
8.其他各类价格违法违规行为。
(二)非公立医疗机构严禁行为
1.将市场调节价项目谎称政府指导价,误导患者;
2.违反明码标价规定,额外收费、结算价高于公示价;
3.以虚假优惠、虚假比价等方式实施价格欺诈;
4.存在其他价格违法违规经营行为。
四、从严自查自纠,强化监管约束。
各个医疗机构, 必须要常态化地开展自查自纠工作, 针对收费环节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 针对公示环节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 完善长期有效的管理机制, 达成依法合规进行收费的目标。
市场监管部门会开展常态化监督检查, 对于那些抗拒整改、顶风违法的情况, 会依照法律严肃进行查处, 会将典型违法案例予以公开曝光。
全社会各个层面以及广大人民群众均可进行监督, 一旦察觉到价格方面存在违法的行为, 能够留存相关证据, 拨打12315、12345热线去投诉举报, 有关部门会依据法律规定展开核查处置。
淮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