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所发布的, 名为何谓《电子计价秤型式评价大纲(试行)》(JJF 2184 - 2025)的文件, 以及《电子计价秤检定规程(试行)》(JJG 1204 - 2025)的文件, 此二者以下简称为“新规程”, 现针对执行“新规程”, 将有关事项予以公告, 具体如下:

一、适用范围

一种适用于最大秤量不大于100kg的中准确度级和普通准确度级电子计价秤的首次检定、后续检定以及使用中检查的“新规程”呈现在眼前。此“新规程”所涉及的电子计价秤拥有“开壳锁机”“二维码唯一性信息”以及“三码一封”(也就是生产码、维修码、检定码和铅封)这些安全防护功能。

二、时间节点

1.按照新下达的规定, 自2026年1月8日起始, 任何单位以及个人, 都不可以再去进行生产, 也不可以实施销售不符合该新规程所涵盖要求的电子计价秤行为!

2.“新规程”作出规定, 自2027年1月8日起, 所有经营场所都必须使用“新规程”电子计价秤, 凡是使用旧规程电子计价秤的, 都将被全面停用。

3.“新规程”作出规定, 针对于网联电子计价秤, 其具备联网这一功能, 并且数据是可以进行追溯的, 而它的实施日期设定为2030年1月8日。

三、注意事项

1.众多经营主体新近购入电子计价秤的, 必须要购买符合“新规程”的电子计价秤,而旧的秤需要在二零二七年一月八日之前完成更换。

2.在去买入“新规程”的电子计价秤之际, 要挑选那种正规的商家, 去索要发票, 还要拿到维修凭证以及联系方式, 以此来保证产品的来源能够被追溯到, 并且售后是有保障的。

3.“新规程”的电子计价秤, 有着开壳锁机的功能, 一旦出现故障, 千万不要自己去拆机, 一定要联系那获得授权的维修人员来处理。

4.集贸市场的主办者, 需履行计量管理方面所对应的主体责任, 要去督促商户, 做好“新规程”电子计价秤的更换工作, 还要配备经过检定合格的公平秤, 此公平秤符合“新规程”要求, 以供消费者进行复秤。

5.在2027年1月8日之后, 广大消费者要是发现有未使用“新规程”电子计价秤的行为, 那时, 请拨打12315热线电话, 要么, 就到当地市场监管部门进行投诉举报。

6.在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当中, 对于现今正在从事生产、销售旧规程电子计价秤的经营主体, 以及在2027年1月8日之后, 那些没有动用“新规程”电子计价秤的经营主体, 都要依据法律法规予以处理。

特此公告

安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