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停车场运营管理单位及相关广告活动主体:
为让全市停车场收费系统扫码缴费页面包含的商业广告得以规范起来, 去保障消费者所拥有的合法权益,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互联网广告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跟相关规定, 现在就相关商业广告发布行为给出如下合规提示。
一、倡导提供经营服务所用的停车设施,使用那种不含有广告等内容的电子收费支付码, 以此方便车辆来快速达成支付并得以离场。
二、发布的广告得是真实的, 得是合法的, 不能含有虚假又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 还不能欺骗消费者, 也不能误导消费者。并且应当具备可识别性, 要在广告区域显著位置去明确标注“广告”字样, 字体得清晰, 位置要突出。
三、弹窗广告的关闭标志, 得设置成清晰的, 且能够通过一键来进行关闭, 严禁出现下面这些情形, 标点符号。
没有关闭标志或者计时结束才能关闭广告。
(二)关闭标志虚假、不能清晰辨识或者难以定位等,为关
闭广告设置障碍。
(三)关闭广告须经两次以上点击。
(四)于浏览相同页面之时, 于浏览同样文档的进程当中, 关闭之后, 依然持续弹出广告, 此对用户正常开展网络使用行动造成影响。
(五)在用户关闭广告后,暂停或终止提供停车缴费服务。
四、不准诱导欺骗那些用户去点击广告, 利用互联网来发布、送出广告, 应当秉持诚实信用原则, 用于扫码缴费该页面依照弹出这些形式而发布这般的广告呢, 是千万不可以借由以下各类方式去诓骗、误导用户去做点击、浏览广告信息这个行为的:
(一)虚假的红包、奖励、优惠等福利承诺。
(二)虚假的播放、开始、暂停、返回等标志。
(三)虚假的系统或者软件更新、报错、清理、通知等提示。
(四)其他欺骗、误导用户点击、浏览广告的方式。
五、相关主体合规义务:
相关经营主体借助弹窗去发布并非商业广告的别的信息: 并且还得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 , 以及《互联网弹窗信息推送服务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规章。
(二)停车场运营管理单位发布弹窗广告不得遮挡扫码页面
上面所含的关键信息, 像是缴费的金额, 还有二维码, 以及操作指南, 要保证消费者能够顺利地完成缴费操作, 保障他们自主性的选择权。
(三)对于停车场运营管理单位而言, 有责任积极去履行收费系统方面的管理职责, 要鼓励推行一种快速缴费机制, 这种机制是扫一次码、缴一次费, 也就是被叫做“两个一”快速缴费机制, 还要鼓励那些提供经营服务的停车设施去应用电子收费系统, 并且实行一种信用停车收费模式, 这种模式是先离场后付费, 最终要切实进而提升车辆通行效率以与强化用户体验。
(四)处在停车场经营管理位置上的一方需履行起管理方面的责任, 针对相关信息服务主体的营销行为以及广告内容展开审核工作, 要保证扫码缴费系统契合本合规提示所涵盖的各项要求, 要是察觉到存在违规营销行为的情况, 就应当实施制止的举措。
六、全市各级的市场监管部门, 会持续加大力度展开对停车场扫码缴费页面弹窗广告的监管工作, 还要依法查处其中相关的违法行为。欢迎社会公众针对相关违法广告实施监督, 可借助12345、12315热线去举报违法广告线索, 以此共同维护停车通行以及广告领域的市场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