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 以及《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8号)的相关规定, 湘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针对电动自行车, 以及电动自行车蓄电池、充电器、乘员头盔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服务项目展开比价采购, 此刻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采购活动。
一、采购项目基本概况
1.该项目涉及湘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其内容为电动自行车、电动自行车蓄电池、充电器、乘员头盔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服务项目。
2.项目的负责人是庞宇, 其联系电话为0731 - 52861652。
3.采购需求:
序号
品类
抽样批次
电动自行车
电动自行车蓄电池
10
电动自行车充电器
10
乘员头盔
10
合计
35
4.合同履行的期限是, 从合同签订的那一日开始起算, 一直到2026年11月30日时停止。
5.设有采购控制价, 其为人民币8万元。供应商所报之价, 不得超出这一采购控制价。倘若供应商的报价, 显著低于其他有效的报价, 或者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 又或是对诚信履约有所影响, 那么评审小组能够要求供应商, 在规定的时间之内, 提供书面的成本构成说明, 要是供应商不能提供, 就视作无效报价。
二、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资格要求:
(1)有能够独立去承担民事责任的那种能力, 持有处于有效状态的营业执照或者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具有对应的检测条件, 以及技术能力, 符合既定的法定要求, 并且取得相匹配的相关资质认定。
(3)没有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地址是www.creditchina.gov.cn)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也没有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的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 而且亦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网址为www.ccgp.gov.cn)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要提供查询截图并加盖公章, 查询时间是从比价公告发布之日开始, 直到响应文件提交截止之日为止。
(4)具备优良的商业信誉, 于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前三年之内, 在其经营活动当中不存在重大违法记录。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一旦存在下述情况当中的任何一种情形的时候, 关于比价的响应文件就会不具备效力, 会被当作是无效的文件来进行处理:
(1)比价响应文件字迹模糊不清(包括提交的各类复印件);
(2)比价响应文件内容没有实质性响应比价文件要求。
(三)比价评审、定标原则:
(1)比价遵循这样的原则, 即始终保持秉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准则, 让由肩负采购职责的单位所构建形成的比价评审小组针对响应文件展开全面综合的评审。
(2)作为比价的标准, 所采用的是综合评分法, 其总分设定为100分, 其中价格部分所占比例为20%, 技术部分所占比例是50%, 商务部分所占比例为30%。
三、响应要求
1.提交时间从2026年9月2日开始, 一直持续到2026年9月7日结束, 上午的时间范围是08:00到12:00, 下午的时间范围是15:00到18:00。
2.文件提出要求, 其一, 响应文件要密封起来, 还得注明“‘《湘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电动自行车、电动自行车蓄电池、充电器、乘员头盔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服务项目》响应文件’”, 以及供应商的名称, 还有它的联系方式。其二, 响应文件起码得涵盖营业执照、机构资质以及相关附表等资格证明文件、采购需求响应情况以及报价单等具备完整内容。报价单应当依据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湖南省局《2026 年重点工业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通则》所列出的检测产品和检测项目加以制作。③所提交材料均需加盖供应商公章。
3.提交的地点为, 湘潭市岳塘区有着的宝塔路13号之处, 是湘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的1号办公楼, 该办公楼里的516室。
4.联系人及电话:彭静 0731-52861652
四、采购项目有关情况说明
1.供应商给出的报价,应当涵盖, 此次采购项目所涉及范围内, 全部服务对应的价格, 以及差旅费, 餐费, 加班费, 税费, 还有其他被认为是需要的费用。
2.报价以人民币万元或元为单位报价。
2026年9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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