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各类学校(幼儿园)、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

眼下正处于2026年的秋季开学时间段, 为了能够进一步让教育收费行为变得规范起来, 为的是维护学生以及家长的合法价格权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以及有关教育收费政策文件, 结合我市实际情况, 现在针对全市包含各类学校(幼儿园)以及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以下简称为学校和培训机构)进行提醒告诫, 具体内容如下:

一、规范教育收费公示

学校需全面落实教育收费公示制度, 培训机构同样要全面落实教育收费公示制度, 还要遵循明码标价规定, 借助招生简章渠道, 公示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收费范围、计费单位、投诉电话等内容, 通过入学通知书渠道, 公示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收费范围、计费单位、投诉电话等内容, 利用办学场所公示栏渠道, 公示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收费范围、计费单位、投诉电话等内容, 经由单位网站等渠道, 公示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等变动后, 要及时变更, 确保公示内容全面并准确。未经公示的收费不得收取, 公示内容与规定不符的收费也不得收取。

二、规范学费和住宿费收费

学校需严格依规执行经价格主管部门获批的学费、住宿费等政府指导价, 以及政府定价的项目、收费标准, 切不可借自行设立收费项目, 或拆分收费项目, 又或自行确定收费标准, 亦或是提高收费标准, 甚至扩大收费范围、重复收费等途径来进行多收费操作。

三、规范教育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

学校收取服务性收费以及代收费时, 理当严格遵循自愿、非营利性原则, 绝不能存在只收费却不提供服务或者提供极少服务的情况, 不得把服务性收费、代收费与学费、住宿费之类进行捆绑收费,不可以强制或者通过变相强制的方式开展研学旅行、课后服务、社会实践等活动进而收费, 也不得强制或者变相强制学生购买校服、教辅材料、学习用品以及报刊等, 不得以财政保障的项目为依托当作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再收取费用哦。

四、规范校外培训收费

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 收取培训费的时候, 要严格去执行政府指导价规定, 不可以超越时段收费, 也不能超限额收费, 不允许利用虚假的或者能让人产生误解的价格手段, 去诱骗学生以及家长来进行收费, 不可以在标价之外, 再去加价收费, 或者收取任何没有标明的费用。

五、严禁其他乱收费

学校需严格执行教育收费政策规定, 不能收取, 或者变相收取和招生录取挂钩的赞助费、捐助费、共建费等, 不可以通过社会中介等关联交易第三方来变相收取借读费、择校费、转校费等, 不得用信息化教学等名义强制学生购买平板电脑、教育APP同时收费, 也不得以家委会、第三方机构等名义搭车收费、变相收费。

教育收费主体责任, 学校以及培训机构务必要切实履行, 收费需依法合规, 且要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各县区中的市场监管部门, 会同教育等相关主管部门, 来加强教育收费监管工作, 依法履行监督检查职责, 针对经提醒告诫之后仍旧不进行整改的违规收费行为而言, 将会依据价格法律法规, 严肃展开查处工作, 典型案件会公开予以曝光。

倘若社会各界, 以及学生还有家长, 察觉到存在教育收费违法违规的线索, 那么可以拨打12345或者拨打12315去进行投诉举报。

六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