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0日, 《重庆市自然灾害避险人员转移条例》经由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进行表决, 最终获得通过, 8月1日开始施行。

7月31日, 一场关于《重庆市自然灾害避险人员转移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解读的新闻发布会举办了, 此次发布会邀请了市人大的有关负责人, 市规划自然资源局的有关负责人, 市水利局的有关负责人, 市防减救灾办的有关负责人, 市应急管理局的有关负责人, 以及梁平区的有关负责人, 让他们对《条例》进行解读, 并且回答记者提出的问题。

《条例》规范了自然灾害避险转移工作全流程

发布会上,市人大有关负责人对《条例》内容进行了介绍。

市人大社会委主任委员陈杰讲, 去制定关于自然灾害避险人员转移方面的地方性法规, 这属于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以及市委工作要求的举措, 同时也是应对我市自然灾害严峻形势、将工作短板补齐的迫切所需。于《条例》起草进程里, 我市一直留意把控好三个方向性原则: 其一为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其二是坚持问题导向、务实管用;其三乃坚持系统集成、闭环管理。

付子堂, 这位市人大法制委主任委员表明, 《条例》着重对自然灾害避险转移工作的整个流程进行了规范, 关于灾前要做怎样的准备, 险情该如何进行预警, 以及撤离怎样去组织, 责任怎样来界定, 在每一个步骤方面, 均规定了由谁去做, 做什么, 以及怎么做。

关注我市避险转移过程里存在的那些阻碍点和困难点, 《条例》敏锐迅速且精密准确地给出了制度方面的回应, 呈现出几个十分突出明显的特性:

第一点是, 始终秉持生命至上的原则, 将灾前准备工作, 以及监测预警举措, 还有转移实施行动, 再加上责任兜底保障, 完整地串联在一起, 从而构建起全流程的制度闭环, 在这个闭环之中, 每一个环节都有着明确的法治规范作为支撑, 切实地把“生命至上”的理念, 落实到了每一处细微的环节之中。

其二, 是依据重庆市的实际情况, 根据其特点专门制定防控规则, 鉴于流域跨越多个区县这一特性, 构建水情信息共享机制, 基于山区存在专业监测盲区的状况, 完善群测群防网络, 因应偏远高风险区域的情形, 支持搬迁避让, 每一项制度都与重庆的地形地貌以及灾害规律相契合。

其一, 是要将末端梗阻予以打通的操作, 其二,是要对预警“叫不应”这样的难题进行破解的举措, 其三, 是特别专门针对预警“最后一公里”来展开发力的行动, 其四, 是提出多渠道发布预警的要求, 其五, 是在危险来临之际, 不但要把预警信息发送出去, 其六, 是还要让群众能够收得到, 其七, 是还要让群众能够听得懂, 其八, 是还要让群众有回应。

四是给予乡镇(街道)临机处置的权力, 当险情处于特别紧急的状况之时, 能够先行组织群众展开转移撤离的行动, 与此同时还要向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以及有关部门进行报告, 将决策权径直放置到距离险情最近、对现场情况最了解的一线位置上, 从而使得基层敢于做出决断、迅速展开行动, 以此为群众的生命安全争取到宝贵的“黄金时间”。

一是秉持以人为本理念, 二是于全链条范畴彰显人文关怀之情, 三是使得避险工作不但存有安全底线, 四是而且更具备民生温度。

建立四级责任体系,织密避险转移“共治网”

付子堂表明, 自然灾害避险转移乃是守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的关键防线, 是一项覆盖整个区域、牵涉多个方面的系统性工作, 需要汇聚各方力量一同推进。在立法进程当中一直秉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理念, 围绕构建“政府起主导作用、部门相互联动、属地切实落实、社会积极参与、全民给予配合”的共同治理体系, 进行了关乎四个方面的制度设计。

首先, 是要令分级负责的责任机制得以健全。此条例构建起了四级责任体系, 具体而言,就是由市政府进行统筹抓总这一工作, 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负责组织部署相关事宜,乡镇(街道)从事一线执行的工作, 村(社区)达成落地到户的目标。

第二点是, 清晰地确定部门协同履行职责的界限范围, 构建起分工清晰明了、联动运作通顺无阻的跨部门协同工作机制, 以此防止出现多头下达指令的情况。

第一, 第三点是要夯实基层基础, 以实现属地落实。第二, 要坚持, 重心往下移动, 力量往下沉。第三, 围绕解决基层, “干什么”以及“怎么干”的问题。第四, 打通工作落地的, “最后一公里”。

其四是凝聚全社会共同治理的合力, 一方面, 明确机关以及团体、企业事业单位需负责本管理区域以内的避险转移工作, 要配合政府进行统一调度, 鼓励慈善组织、志愿者等社会力量参与安置服务、心理疏导诸多工作;另一方面, 明确公民个人存在主动防范风险、配合转移工作的法定义务, 不可以拒绝、阻碍转移工作。

《条例》针对预警信息全网发布, 基层上门叫应作出了硬性规定, 市防减救灾办副主任、市应急管理局副局长姜瑾称, 重庆秉持既要“广而告之”, 又要“逐人盯防”的理念, 也就是“人防”与“技防”相结合, 新科技与老办法相结合, 借助“141”基层智治平台、电话、手机短信、应急广播、报警器、鸣锣吹哨, 还有敲门入户等诸多方式, 及时叫应叫醒受自然灾害威胁的人员, 不同渠道各有侧重点, 彼此互为补充。

将预警信息以任务形式交办给乡镇(街道)、村居等相关基层责任人的“141”基层智治平台, 这些基层责任人通过电话、手摇警报器、鸣锣吹哨、敲门入户等方式告知受威胁人员, 要确保叫应范围全覆盖, 凭借“应叫尽叫”保障后续转移避险“应转尽转”。

重点从三个维度推动,保障《条例》落地见效

在发布会上, 有关部门的负责人, 介绍了怎样去保障各项法定的工作, 能够在全域实现落地并且见到成效。姜瑾进行介绍, 接下来我市将会重点从三个维度来推动落实。

第一, 压实责任链条, 将制度进行细化, 绘制成“施工图”, 对相关责任主体予以指导, 使其依据条例要求, 全方位梳理工作制度, 涵盖应急预案、汛前排查、值班值守以及转移安置等等, 以此提高基层操作的针对性与实效性。

先是抓好我市已出台的地质灾害成功避险转移奖励办法的落实, 在此基础上, 加快研究出台自然灾害风险隐患有奖报告制度, 鼓励群众主动发现隐患、报告险情, 筑牢转移“安全线”, 升级保障网络。与此同时, 加快开发乡镇避险转移数字化应用模块, 以及移动端的相似应用开发, 借助信息化手段帮助基层干部精准研判、快速调度, 推动避险转移速度加快。

一是针对领导干部, 组织专题学习培训, 以此提升依法防灾的决策指挥能力, 二是针对区县部门、乡镇街道、村社干部以及网格员等一线工作人员, 分层开展培训, 进而确保大家熟练掌握条例规定跟操作流程, 三是针对群众重点普及灾害识别、预警信号、逃生路线与自救互救技能以及特别是要让其知道自身是自身安全的“第一责任人”。

一图速览|《重庆市自然灾害避险人员转移条例》

_推动灾害治理向事前预防转型_灾害避险转移方式有哪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