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市监发〔2026〕31号
市药监局、市市场监管执法总队, 各区市场监管局、财政局, 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商务金融局、综合执法局、财政国资局, 房山区燕山市场监管分局、财政分局, 市市场监管局机场分局:
《北京市市场监管领域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现将印发, 给到你们, 请你们遵照来执行。
各区县市市场监管部门要与同级财政部门做好举报奖励的协调配合, 切实履职好举报奖励资金的保障职责, 并应按照自身实际加以优化完善相关具体措施, 高效加速举报奖励制度的全面落地实施。
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北京市财政局
2026年9月11日
北京市市场监管领域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充分触动社会公众参与维持市场经济秩序的能动性, 及时发现并强力处置市场管控领域各类违法行为, 推动社会共同治理, 按照《市场监管领域重大违法行为举报奖励暂行办法》及本市有关规定, 拟定本办法。
第二条 可以通过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全国12315平台、北京市12315热线, 或者通过本市各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含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下同)公布的接收举报的其他渠道提出举报的社会公众, 以下统称举报人为应为自然人。
第三条 本市各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对参与举报事务作出对应行为者施行给付奖赏, 涵盖正向精神嘉奖与对应物质给付二类。精神相关嘉奖含彰显功劳表彰、签发专属荣誉凭证这类事项, 针对性具体奖赏施行形式由负责实施奖赏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联结本地履职实操状况予以定夺;物质类型奖赏采取对应现金银两形式给到接受方, 具体兑付流转形式依照国库集中支付合规制度有关限定事宜妥帖落实办理。
第四条 举报人可以实名或者匿名举报, 实名举报人提出举报奖励要求的, 应当提供真实身份证明和有效联系方式, 匿名举报人提出举报奖励要求的, 应当承诺不属于本办法规定的不予奖励情形, 并提供能够辨别其举报身份的信息和有效联系方式。
第五条 鼓励平台企业、行业协会等组织设立举报奖励基金, 就举报那些经查证属实的违法行为来及时给予奖励, 促成多元共治。
第二章 奖励范围和奖励条件
第六条 举报下列重大违法行为, 经调查查证后属实并结案的, 给予对应的物质奖励:
(一)监管市场领域内, 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特种设备及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违反类重大违法行为。
(二)拒不遵守价格法规及打击传销行为、执行直销规范章程所涉及到系列重大违规违法行为事。
(三)市场监管领域安全生产重大违法行为;
(四)市场监管其他领域里头凡属这类性质、社会反响格外强烈、严重点威胁着公民人身还有身家安全的典型违法违规行径。
(五)涉嫌犯罪移送司法机关被追究刑事责任且司法机关未给予奖励的违法行为。
(六)其他市场监管领域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当给予举报奖励的重大违法行为。
本办法所指重大违法行为, 即涉嫌犯罪或者依法被处、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吊销撤销许可证件较大数额罚没款等行政处罚的违法行为。较大数额罚没款的行政处罚, 指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作出罚款没收违法所得合计20万元以上含20万元的行政处罚及区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受理举报后作出的罚款没收违法所得合计10万元以上含10万元的行政处罚。
第七条 鼓励网约配送员等社会公众举报具有一定安全风险隐患的违法行为。对查证属实的不构成重大违法行为的下列举报, 可以给予物质奖励, 具体补偿由区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商本级政府财政部门制定并施行。
(一)既没依法获取食品经营许可证或是北京市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 又不在经营场所加工食品, 通过第三方平台提供餐饮服务的这类行。
(二)违反规定应当北京市对电动自行车管理类的禁止性行为条款之条例, 从事商业经营属性为改装并加装电动自行车, 或是对经非法改装并加装完成的电动自行车销售的各类举动。
前款规则设定的嘉奖界限按照本市实际情境适时动态调改, 并由北京市市场监视管制局会同北京市财务财政部门配合发布。
第八条 针对本办法第六条、第七条规定奖励范围外的其他举报, 以及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给予奖励情形的案件, 须予以精神层面上的奖励、该类具体奖励形式由组织落实奖励事宜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结合本身实际开展工作时的情况裁量确定。若现有的法律法规规章对相关奖励形式存有明确的具体规定, 依照已有的规定执行。
第九条 获得举报奖励应当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一)有清晰可辨的被举报对象以及具体明确的违法事实或者违法犯罪线索, 并提交了核心关键的证据。
(二)举报内容事先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掌握;
(三)举报内容经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查证确属真实, 或者依法向司法机关移送被追究刑事责任。
(四)属于本办法规定的奖励范围。
第十条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法认定需给予举报奖励各类违法行为, 遵循如下原则施行举报奖励:
(一)一案件因两个及以上举报人分别以同一线索举报的, 奖励最先到达现场的举报人;一案件因两个及以上举报人分别以不同线索举报的, 奖励总数额不可凌驾于第十三条约定的对应奖励层级里最高额度。
(二)同一案件是由两个以及数量之上举报人联名进行举报的, 按照同一案件来做举报奖励处理, 奖金由这些举报人进行自行协商分配比例;如果协商没能达成一致的, 按照实际举报人数进行平均的分配。
(三)举报人举报同一事项, 不重复发放奖励;举报人提供多个违法线索或者举报全部事项的,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将全部作为同一案件处理的, 按同一案件实施举报奖励。
(四)最终认定的违法事实与此前举报涉案的事项完全不一致情况下, 对于此种情節并不予以奖励;最终被认定的这一违法事实, 跟原先举报的事项仅有部分达成一致, 涉及款项或事由相关内容时, 核算奖励金额仅作相一致的那一部分来算;除却原来举报明确的事项之外, 如若还另外认定了别的违法事实的, 对于其他额外认定的违法事实部分, 可不把其算作奖励金额的核算范围当中。
第十一条 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奖励:
(一)承担法定报告、法定监督义务人员或者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工作人员所作出的举报。
(二)被侵权行为的侵权相关方、或相关利害其关系人的工作人员及委托代理人的举报。
(三)实施违法行为人的举报(内部举报人除外);
(四)有任何证据能证明举报人因自身举报这一行为取得其他各类市场主体给予的任一类别报酬、奖励的。
(五)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奖励情形。
第三章 奖励标准
第十二条 重大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分为三个等级:
一级举报奖励: 提供被举报方的具体违法事项及直接证据, 检举内容与真实违法情况完全相符, 举报事项经查证属于重大疑难违法行为或者涉嫌犯罪。
二级举报奖励需: 系提供被举报方的违法事实以及相应直接证据, 且使举报内容与相关违法事实完全相符。
三级举报奖励: 提供被举报方各类违法事实作为基本事实以及相关证据材料, 举报内容和查证属实后的违法事实核心内容部分基本相符。
第十三条 我举报的重大违法行为, 此类带有罚没款的案件, 依如下标准计算奖励金额, 再综和考量涉本案的货值、社会影响深度等各类程度相关因素, 来定最终奖励金额, 按奖规一次性给付奖励:
(一)属于一级举报奖励的, 按已执行罚没款的百分之五给予奖励。按此计算不足五千元的, 给予五千元奖励。
(二)归属二级举报奖励范畴的, 应依照已执行罚没款的百分之三进行给予奖励;依据这个方式计算的小于三千元的, 要给三千元奖励。
(三)属于三级举报奖励的按已执行罚没款的百分之一给予奖励按此计算不足一千元的给予一千元奖励。
罚没款无案件的话, 一级举报奖励、直到三级举报奖励各自对应的奖励金额分别为5000元、3000元、1000元。
内部举报人所举报的案件的奖励金额,能够在依照前款条例计算得出的那项奖励金额基础上往上面上浮十个百分点。
第十四条 每起案件可拿到的举报奖励金额上限仅有100万元之整。依本办法第十三条所对应的规定来定那奖励金额不可越过此一上限半毫。
由发放举报奖励资金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商本级政府财政部门确定的是那单笔奖励金额达二十万元以上的(其中也包含二十万元的)项内容相关事项啦。
第十五条 归入本办法第七条所定奖励范围的举报, 可以参照本办法第十二条所涉举报内容契合违法事这类情形, 赋予二百元到五百万的奖励。
第四章 奖励程序
第十六条 举报奖励工作遵循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的原则。
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查处办理的案件, 含区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受理举报后由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法提级管辖查处办理的案件, 其举报奖励由市市场监管综合执法总队负责发放;区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查处办理的案件, 其举报奖励由各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发放。
涉及相关由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办理的举报事项, 依法应当给予奖励的, 由该部门对举报人告知其所享有申报获得举报对应奖励的有关权利。
第十七条 针对契合本办法第六条文载明举报奖励要求规制条件的, 请按如下流程走办理相关举报奖酬的相关事宜:
针对举报人享有获得举报奖励权利的该告知,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须在举报查处结案或者追究刑事责任移送后的十五个工作日内完成向举报人的递送。
举报人应当自被告知其享有得到举报奖励权利后, 及时填写市场监管领域违法行为举报奖励申请表, 向市场监管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奖励申请, 市场监管管理部门依据奖励申请启动奖励程序的情况限定为符合管理办法规定的该举报人。
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告知前已经提交《市场监管领域违法行为举报奖励申请表》的, 这项奖励的申请之日得从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告知之日开始起算。
举报人自告知其享有举报奖励权利之日起被, 二十个工作日以内未书面提出奖励申请的, 视为主动放弃。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自收到举报人奖励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对举报奖励等级、奖励标准等予以认定, 确定奖励金额, 并将奖励决定告知举报人。
举报人需在被告知举报奖励定了之日起三十个工作日内, 由本人带着有效身份证明申领奖励。委托他人代领的, 受托人定要同时拿着举报人授权委托书、举报人和受托人的有效身份证明。
特殊情况可以适当延伸举报奖励领取截止期限, 最长不会多于10个工作日。举报人若无合乎规程理由耽误时日不领取奖金者, 算作自行主动放弃奖励。
举报人针对奖励相关金额存有异议, 得在接到举报奖励相关决定告知文书当日起十个工作日内, 向执行办理举报奖励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提出复核申请。
第十八条 针对发放1000元及在其以下物质奖励并给予精神奖励的情况, 市场监管部门能简化审批操作流程。
第五章 内部举报人举报及奖励
第十九条 鼓励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特种设备行业、领域以及食品、药品、医疗器械网络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 下面统称企业的内部人员、相关知情人, 下面统称内部举报人, 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实名举报市场主体涉嫌严重违法违规行为以及重大风险隐患。
和企业订立劳动合同的人是内部人员, 因各类事由、在一年内与企业解除了劳动合同的, 业务有相关联系的还有被临时聘用的这些人, 就是咱们说的相关知情人。
第二十条 本办法第二条规定的渠道为内部举报人可提出举报的渠道, 食品领域企业内部举报人能够依托全国食品安全内部知情人举报系统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提出举报。
第二十一条 内部举报人在举报之时提出举报奖励诉求的, 应当提供真实身份证件、有效联系方式以及与被举报人存在雇佣关系等相关证明材料。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接到内部举报人提出的举报, 可以与内部举报人约定特定的、用以核查确认内部举报人身份的身份识别码, 作为认定内部举报人身份信息的唯一专属识别标识;内部举报人可凭该等专属确认身份所用的、能够用以识别明确举报人身份的特定身份绑定识别码, 协助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查办涉及相关的各类案件、领取特定对应办案查证有效的专属奖励。
第六章 监督管理
第二十二条 本市各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当建立健全举报奖励管理和责任制度, 设立举报档案, 把好工作流程关, 严肃财经纪律, 做细举报奖励资金的申报、核算、审核、发放和汇总统计工作。
第二十三条 举报奖励资金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列入本市各层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年度预算, 并由同级财政给予保障、实行专款专用, 同时还得接受财政部门及审计部门的监督。
第二十四条 各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必须严格遵守保密纪律, 依法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对于在实施举报奖励过程中存在下列情形的工作人员, 视违犯法纪、损及效能、背离职责的轻重梯度, 依规给出对应级别的政务处分条目, 如属触及刑法规范、涉嫌刑事犯罪的情况, 需移转司法领域、追究主体刑事责任:
(一)伪造或者教唆、伙同他人伪造举报材料,冒领举报奖金的;
(二)泄露举报人个人信息或者举报奖励相关信息的;
(三)向被举报人通风报信,帮助其逃避查处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