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乃至腐败问题集中整治的背景下要重点聚焦治理制售假劣肉制品的难题, 由宣化区委、区政府统一部署推进, 区纪委全力督导推动该工作, 去严厉打击无证生产、违禁添加等肉制品领域一系列的食品安全违法违规行为, 纠治监管缺位、履职不力的各类作风问题, 针对城乡结合部熟食加工窝点隐患突出的具体现状, 抓紧健全行刑衔接的工作机制, 确实践行与推行刑行研判、分层处置、闭环管理的规范执法模式。
2026年5月26日, 排查时被获悉辖区区内有一处熟食加工点并未取得相应小作坊登记证在进行非法熟食加工过程, 现场经查获现场成品熟食之鸡共二十二只, 各类加工所用的设备及违禁食品添加东西——“日落黄”计两桶。该相关点位违法所涉时间漫长、潜藏的风险甚高, 经历多次研判之后移送公安机关接受处置。经过不间断缜密侦查得知, 相应事主的涉案实际销售额约一万四千元, 非法营利总共三千元, 但这一金额相关情形未达到相应的刑事诉讼所规定追诉办理的各项法定标准。在收到公安部门所反馈事项以后, 即刻对应其行政层面的违法的行事项进行立案查处, 达成所涉相关案件整个工作流转全流程实现闭环方式处置, 提升我国基层针对食品方面领域的执法的各种规范化的实际处理水平, 切实针对民众人民群众周边所存在的各类食品层面安全的方面的较为影响重大的突出问题进行有效的整治工作。
一、坚持逢嫌必移,纠治“以罚代刑”执法惯性。
紧扣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命题集中整治工作导向, 针对本案无证经营、违禁添加、长期违法叠加的高风险情形, 我局摒弃基层办案中重行政罚责、轻刑事移送的固有思维, 严格对照涉刑案件认定标准, 全面固定现场证物、当事人口说等关键证据, 不随意降级定性。严格执行行刑衔接相关法律法规, 对涉嫌犯罪的线索做到应移该移, 坚决杜绝有案该不移、降级处置、人情执法等问题, 严防执法过程当中的作风廉政风险, 守住食品安全执法刚性底线。
二、明晰刑行边界,构建双向回流处置机制。
食品小作坊案件普遍存在刑行交叉、定性难大的现实问题本案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后, 因达不到刑事追责标准, 刑事侦查程序终止建立刑事核查、行政回流工作路径, 在接收公安机关反馈的调查结论及证据材料后, 及时对当事人无证进行熟食加工行政违法行为启动立案程序。为区分清刑事犯罪行径与行政违法行径之间的具体边界, 确保应当进行的刑事追责不出现缺位空挡, 应当开展的行政查处不会出现空档, 梳理形成“线索被发现—涉嫌犯罪线索移送—公安核查情况—行政部门立案程序—依法完成处置”的完整执法闭环链条, 能够有效防范不同类别案件间违法与犯罪处置环节发生断层脱节, 能够将集中整治的相关要求切实落实到整个案件查办的全过程当中。
三、规范办案流程,夯实基层执法履职能力。
以本案查办为实践样本, 进一步规范食品涉险案件全流程处置标准, 对线索排查、证据固定、性质研判、线索移送、结果反馈、后续处置各环节实行全过程留痕管理。针对熟食小作坊隐蔽性强、违禁添加取证难的监管短板, 细化高风险情形的研判处置要点, 补齐基层在小微食品业态涉刑案件定性、移送办理方面的工作短板。紧扣办一案带动全类型、以实战式化查办案情增强司法执法人员甄别风险事项、跨程序执法衔接实操能力、发力推进基层范围内食品案件执法全流程规范化建设, 规范梳理堵塞日常履职阶段流程漏洞与风险隐患。
四、深化以案促治,推动行业源头综合治理。
立足“查处一案、警示整片、治理一域”, 兼顾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 倚该案件为警示, 聚焦城乡接合部、农村地带隐蔽熟食加工点位, 组织施行定向风险排查, 重点查处无证出产、违规使用添加剂、出产环境不达标等出色问题。加强对小作坊运营主体的普法警示, 压实出产运营者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整治熟食小作坊“小、散、乱”行业乱象, 防范同类危险问题反复产生。
下一步, 宣化区将持续巩固专项整治成效, 深化群众身边不正之風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常态化开展重点业态的重大风险排查哦,严格落实行刑的前后衔接工作的专属机制哦, 紧盯无证的无照生产非法添加各类关联的突出潜在风险因素, 压实各环节的压实对应的多岗位的监管责任, 一步步不断提升食品安全全链条治理效能, 切切实实要用心守好群众每一口的“舌尖上的安全守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