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各经营者及相关单位:

2026年的中秋节, 以及国庆节这两大节日将要到来, 为了能够进一步的去规范在节日期间市场价格所应该有的秩序, 为了去维护广大消费者所拥有的合法权益, 并且为了去营造一个公平又透明, 诚信又让人放心的消费环境, 所以现在要针对经营主体在价格方面所作出的行为进行一番规范的提醒, 并且给予告诫如下。

一、必须要严格地去遵守像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这样的法律法规, 还有像《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这样的一些规定, 同时也得去遵循诸如《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等法律文件的相关规定, 需要切实地去强化在价格方面的自我约束能力, 得是要坚持那种诚实信用的经营原则, 要依法地去进行合理的定价操作, 要保证经营活动是合规的, 要自觉地、主动地去维护那个市场秩序中价格环境平稳且有序的状态。

二、商场超市, 集贸市场, 宾馆酒店,餐饮门店, 这些场所的经营者们, 必须在经营场所的醒目位置, 去严格落实明码标价和收费公示制度, 要做到标价内容真实明确, 字迹清晰, 标示醒目。

严禁以虚构原价、先涨后折、虚假折扣、不履行价格承诺等方式实施价格欺诈;严禁电商平台订单生效后单方面毁单、擅自涨价;严禁违规捆绑销售、强制搭售商品和服务。

三、各个旅游景区必须认真地执行关于门票价格的规定, 也要落实相关的优惠政策, 景区方面不许自己擅自增加收费的项目, 也不许通过其他办法变相提高票价。

对于现役军人的家属、烈士的遗属、因为公务牺牲的军人的遗属、病故军人的遗属, 还有消防救援人员这些都是优待政策覆盖的对象, 景区要全面贯彻落实减免票价的政策, 一点都不能马虎。景区里面严禁把观光车、游船、保险这些需要花钱购买的服务项目捆绑在一起进行销售。

四、住宿业的经营者, 餐饮业的经营者, 在借节日时机的时候, 严禁哄抬物价, 也严禁变相涨价, 不得隐瞒价格的附加条件, 坚决杜绝使用虚假的标价或者具有误导性的标价来诱导消费者消费, 严禁虚构原价这种不正当的价格行为, 严禁不履行自己在价格上做出的承诺。

五、客运企业、公交公司、巡游出租车经营者以及网约车公司这些交通运输领域的运营者, 需要把所有收费标准都完全地公开出来, 对于那些执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的业务, 是绝对不允许私自更改价格的, 高速公路里面的服务区以及其他一些封闭区域里面的经营主体必须要做到严格并且清楚地标明价格, 严厉禁止在标价之外再收取额外的费用, 所有不同类型的停车场必须在入口的地方和缴费的地点最显眼的位置设立收费公示牌, 要清楚地写明收费的具体标准、免费使用的时间段还有投诉用的电话号码, 一定要严格遵守相关的收费政策, 坚决杜绝那种超过标准进行的违规收费行为。

六、各个行业协会还有那些社会组织得实实在在地去发挥自己的引导作用, 要加强行业内的自律管理这个东西, 严格禁止组织企业一起去串通着涨价, 也不允许抱团来抬高价格, 要好好地引导那些经营者遵守法律、讲诚信去做生意, 大家一起共同努力去维护好节日期间的良好的消费市场秩序。

对于经营者违反明码标价规定的行为, 将会处以5000元以下的罚款, 如果经营者违法情节比较重, 并且构成了价格欺诈的情况, 最高可以罚款50万元, 如果构成了哄抬价格的行为, 最高可以罚款300万元, 如果是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的行为, 将罚款500万元, 当情况严重的时候, 会依法向社会公开曝光, 并且将其纳入失信信用联合惩戒的名单之中。

本告诫函发布之后, 整个城市里面的全部类型经营者必须要立刻自己检查并纠正自己的问题, 要把经营收费情况和价格行为完全规范好。整个城市里的各个级别市场监管部门将在双节这个时间段之内加强巡查和监督检查的力度以应对价格问题。

广大消费者和社会各界都欢迎一起进行共同监督, 如果一旦发现有关价格违法的信息线索, 请把消费凭证妥善保存起来, 然后及时拨打一百二十三一五号热线电话来进行投诉与举报。

宝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