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撤销市场主体登记一事, 现向你方告知将举行听证的相关事宜。
在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的那则撤销登记的公告, 其中编号是二零二六年的第三十一号。
当事人这一事, 指的是那家公司, 中山锦康诊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2000MAD9T9APX7
对于撤销登记这一事项, 我们采取的操作是进行注销登记的办理。
根据本局已经受理并且正在进行的调查, 你单位涉嫌隐瞒重要事实以取得市场主体注销登记的事情, 到现在为止已经调查结束了。现在本局把打算做出的行政处理决定里的相关事实、理由、依据以及处理决定的具体内容告知给大家知道。
经过事实查明, 发现你单位存在提交虚假的《简易注销全体投资人承诺书》的行为, 并且隐瞒了尚未执行完毕的中山市三乡镇人民政府罚款等行政处罚重要事证。因为这两点错误操作,导致你单位最终取得了本局于2025年10月13日核准的注销登记结果。
上述事实, 主要是由以下这些证据来进行证明的。你单位注销登记档案里面有的资料, 就是第一个证据。然后还有一个《关于协助撤销中山锦康诊所有限公司注销登记的函》, 这个函件是第二个证据。
接着是中山市三乡镇人民政府发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告知书, 文书编号是(粤中三乡综执罚告字)〔2025〕173号), 这个告知书本身是一个证据, 连同它的送达回证, 加起来算两个证据点。
再然后就是中山市三乡镇人民政府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文书编号是(粤中三乡综执罚字)〔2025〕173号), 这份决定书也是一个证据, 再加上它的送达回证, 这又是几个证据。随后是中山市三乡镇人民政府对你单位法定代表人所做的询问调查笔录, 这也属于证据的一部分。
最后, 我们本局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公示了你单位涉嫌隐瞒重要事实从而取得市场主体登记的情况, 把这个网页给截图下来, 截图下来的这张图片呢, 也是用来支撑上述事实的证据之一。
本局认为了, 你单位这个上面说的行为, 是那个《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条第一款里头讲的, 隐瞒了一个很重要的事实, 以此来拿到了市场主体登记。
然后, 根据这个《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条第二款的这么个规定, 那么对应的这个注销登记, 应该是按照法律程序把它撤销掉的。
总结起来, 我们这个局现在打算做出下面这样的行政处理决定, 具体内容是把你们单位在2025年10月13日经过审批核准的那个注销登记的事情给撤销掉。
是依据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条文, 也是依据了《市场监督管理行政许可程序暂行规定》第四十三条的条文, 你按照法律的规定, 是拥有进行陈述的、有申辩的、还有提出要求来举行听证的这样一些权利在身上的。
从收到了这份告知书开始算起, 时间是在5个工作日之内的这个期间里, 如果到了这个时候你还没有去过行使说那些陈述的权利和申辩的权利, 并且也没有说过要求去搞个听证会的话, 那么在大家看来, 你就是自动把自己手里的这些权利给扔掉了, 就是把这种权利视为放弃了的状态了。
因为没能把这份听证告知书通过直接交给、放在当事人处或者邮寄出去或者电子发送这种方式送达给当事人, 所以现在用发布公告的方式来通知。从发布这个公告的那天开始算, 过了三十天之后, 就当作已经送达到了。
请联系信用监督管理科, 相关的联系电话是0760-88166059。
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