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是2026年, 中秋节和国庆节这两个节日马上就要到了, 为了能够维持好我市在这一段日子里面的良好的广告秩序, 为了保护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为了给广告合规帮助企业行动贡献最大的力量, 晋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他们依据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还有《互联网广告管理办法》这些东西等等的一些关于法律法规的规定, 现在呢就在这儿对于广告的合规发布做出下面这样的提示。
1.广告必须要是真实的, 也要合法的, 要一直保持着正确的导向, 要用那种非常健康、很正常的表现方式, 去展现自己的内容, 这样才能够符合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各种要求, 也才能够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
2.坚决禁止去发布那些广告, 那些广告里含有妨碍社会公共秩序的内容, 或者违背社会良好风尚的内容, 不能对那些叫“天价”的月饼、高端茶叶、还有蟹卡或者是蟹券等商品进行刻意的炒作, 严格地使用“高端定制专属”这样的表述是不允许的, 也不允许使用“给领导送礼”这样的表述, 因为这些表述是在暗示利益输送,或者是在宣扬一种奢靡的风气。
3.咱们千万别在月饼广告里头撒谎, 也别在茶叶、蟹卡的推广中瞎吹, 更不能对着什么螃蟹券大讲空话。
那些关于商品是从哪儿产的, 个头多大、分几等级, 里面混了啥成分、含量有多少之类的具体信息, 都别搞得让人糊里糊涂、产生误会。这样搞就是虚假宣传, 这行为分明就是欺骗消费者, 也是误导老百姓, 所以绝对不允许这么做。
4.对于旅游商品以及相关的服务, 在进行广告宣传的时候, 必须做到真实和准确, 千万不可以去弄那些不实在的营销噱头, 从而来发布假的旅游广告。
5.食品以及保健食品的广告里面, 是不允许涉及到关于疾病治疗方面的功能的, 同时也不要使用那些医疗方面的用语, 或者是要使用那些容易跟药品和医疗器械混在一起的用语。
6.在进行医疗方面的科学知识普及工作期间, 不可以使用一种变相的表现方式, 去发布那些关于医疗美容机构、药品产品、医疗器械产品、保健食品产品以及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等相关产品的广告信息。
7.酒类商品的广告宣传里面, 是不允许出现像“特供”、“专供”以及“内供党政机关和军队”这一类字眼的, 同时呢, 也是不可以含有那些去诱导大家去喝酒, 或者是怂恿大家喝酒的内容的, 也不可以去宣传那种没有节制的饮酒行为, 更不可以明示或者暗示说饮酒是有办法能够消除紧张情绪和焦虑感, 或者是可以增加体力的这些功效内容的。
8.烟草类广告是不被允许在广播里面发布的, 也是严禁在电视上面发布的, 同时也不可以在报刊上面进行投放, 更不得在互联网上出现, 当然在公共场所和公共交通工具里头也都是禁止发布的, 户外的环境中同样是不能出现这类广告的, 并且规定中也明确指出是绝对不可以直接向未成年人发送任何形式的烟草广告的, 这里面还特别包括了电子烟在内的所有相关品种的广告信息。
9.在商业广告的宣传里, 是不可以拿那些看起来像是专门为了吹嘘而量身定制的数据引用作为借口, 去把商品或者服务的销售成绩比如销量、还有卖出去的钱数, 又或者是市场份额这些方面给夸大到什么都是第一、头一个出现、最好的、领先的那种地步的。
10.商家和网红达人在开展互联网营销推广活动的时候, 通过知识介绍、体验分享、消费测评、“种草笔记”这些形式来推销商品或者服务, 并且如果附加了购物链接这样的购买方式的话, 那么就必须要把“广告”这两个字给显著标明。
广告活动的主体应当去牢牢地遵守那些法律还有法规,要实实在在地把自身应该承担的责任给履行好, 要去认真地开展自查并且去纠正发现的问题。当到了双节这个节骨眼上的时候, 晋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会去加大力度对广告进行监测, 也会去做执法检查的工作, 对于那些有违法违规的广告行为, 是要依法去查处的。
广大消费者和社会各界是特别欢迎来对节日期间的广告市场进行监督的, 假如发现了违法广告的线索的话, 是可以及时地去拨打12345以及12315这两个热线来进行投诉和举报的。
晋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