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 发布了《关于对103批次抽检不合格食品开展核查处置的通知》, 这个文件文号为市监食检函〔2026〕342号, 该通知涉及到我们市里面的1家食品经营企业, 我们在这里将把对不合格食品进行核查和处置的情况, 作为通告公开出来。

一、核查处置情况

根据关于食品在抽检结果显示为不合格之后所需要进行的处置相关的要求,在这里现将对由标称江西仁航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所生产的“铁棍山药牦牛骨髓粉特殊膳食食品”这一产品, 针对其被认定存在的不合格情况所开展的核查以及处置工作方面的情况, 进行报告如下。

(一)不合格产品基本情况

此次食品安全抽检工作是由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亲自组织开展的。具体的检验任务委托给了黑龙江省质量监督检测研究院来完成。执行抽检的确切时间是2026年6月8日这一天。被抽查的目标产品是由中山市展鹏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进行经营的。

该产品的名称特指“铁棍山药牦牛骨髓粉特殊膳食食品”。这个批次产品的标称生产厂家是江西仁航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对应的生产日期明确标注为2026年05月02日。产品的规格参数显示为一盒包含200克总量。盒内结构划分为每袋10克, 一共配备20袋这样一个数量配置。

经过详细的监督抽检程序获取了相关结果。检验数据显示上述产品中钠项目的指标不符合要求。所违背的标准依据涉及GB 13432—201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特殊膳食用食品标签》。此标准规定了产品必须满足的明示要求。最终的检验结论确定为不合格。

(二)经营环节核查处置情况

1、关于产品的管控情况, 经过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东区分局的执法人员进行细致核查后发现, 在中山市展鹏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的经营过程中, 有抽检结果显示不合格的铁棍山药牦牛骨髓粉特殊膳食食品共计购进了30盒, 实际销售掉了22盒, 仓库里还剩下8盒存放着, 这些产品目前已经全部下架并进行了销毁处理。

此外, 中山市展鹏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也按照规定积极展开了对这款问题食品的全面召回程序。

2、经过深入的原因分析, 我们发现中山市展鹏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在进行食品相关采购业务的过程中, 并没有将进货查验这一项义务落实到位, 导致最终经营了那些标签上面含有虚假内容的预包装食品。

3、关于那个行政处罚的情况。经过调查这件事。中山市展鹏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经营了那种标签里含有虚假内容的预包装食品。同时呢, 它也经营食品但是却没有去建立和执行那个进货查验记录制度。这两个行为都违反了法律规定。具体违反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七十一条第一款以及第五十三条第二款的那些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同时还依据《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第117点、第123点的内容。中山市人民政府东区街道办事处做出决定。

这个是对中山市展鹏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做出的行政处罚内容如下。第一个是给予警告。第二个是罚款, 金额是人民币壹万捌仟伍佰元整。也就是¥18500。第三个是没有收入违法所得。这块的钱数额是人民币肆佰玖拾陆元壹角陆分。写出来的符号是¥496.16。

4、整改的复查情况已经出来了, 经过排查工作确认, 中山市展鹏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在收到不合格报告之后, 就不再销售那些产品了, 他们发布了那个叫作《召回通知》的东西, 这家公司现在已经建立起来了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 并且认真地履行了这一制度要求, 最后提交了整改的专门报告。

二、广大的消费者, 只要一经发现那种食品安全的违法行为, 那么就可以拿起电话进行投诉与举报, 拨打的方式是市场监管部门所设立的12345热线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