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25年起, 全市的市场监管系统一直在深入进行关于群众身边不正之风以及腐败问题的集中整治工作。这项工作主要聚焦于养老服务领域中那些突出的乱象。系统依法查处了一批涉及虚假宣传等不正当竞争的案件, 以此坚决守护老年群体的合法权益。现在, 选出五起比较有代表性的典型案例, 把这些案例予以公布。

一、洪江市某医疗器械经营部虚假宣传案

在2025年6月这个时间里, 因为收到了群众的举报消息, 洪江市市场监管局根据法律的规定, 对某个医疗器械经营部门的虚假宣传行为启动了立案调查程序。

该当事人采用了一种叫做会议营销的方法来推销蜂胶软胶囊, 他在没有获得许可的情况下, 擅自对外宣称这些产品具有消炎、降低血糖以及抗肿瘤等能够治疗各种疾病的功能, 同时他自己编写了相关的宣传资料, 并且虚构了25位会员的体验案例, 通过这些手段来误导消费者, 然而他手上并没有任何有效的佐证材料存在。

最终的处罚决定显示, 当事人的那些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在二零一九年修正后的第八条第一款, 同时也违反了《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五十五条的具体规定。

然后, 执法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在二零一九年修正后第二十条第一款的内容, 做出了最终的裁定。这个裁定首先要求当事人立即去停止那些不合法的违规操作, 同时, 还要对当事人处以两万五千元的罚款来处理此事。

关于这个案例评析。该案件属于养老领域中会议营销这种形式下的典型违法行为实例。经营人员利用健康讲座来吸引流量和顾客, 把普通的保健食品宣传成能够治疗疾病的产品。

这样做极其容易导致老年人群体受到误导, 从而放弃正规的医疗诊治手段。这样的做法对市场上存在的利用养老服务会销进行虚假宣传的混乱局面形成了一种非常强有力的警告和震慑作用。

二、沅陵县某健康服务部虚假宣传案

关于这个案件的情况是这样的: 在2025年7月的时候, 沅陵县市场监管局的执法人员在进行日常的检查和监管工作过程中, 他们发现有一个健康服务部。这个部门在某一场次的健康讲座活动当中, 搞出了一套宣传资料或者演讲内容。

他们在里面大力夸赞他们所卖的那种普通水质处理器有多么厉害, 使用了诸如“生命之水”这样的说法, 还声称这东西能起到解毒的作用, 甚至还能消除人体内的致病活性氧等等各种功效。

可是呢, 这些夸大的宣传都是没有根据的, 这个相关部门无法拿出任何真正的事实证据来支撑他们的说法, 也拿不出任何一个被认可的、科学的依据来说明这些话是站得住脚的。

根据处罚结果显示, 当事人的相关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九条第一款的规定。同时, 还依据该法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处理此事。具体处理结果是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另外还需要缴纳罚款一千零一十点零零元整, 金额为10000元。

在这个案例里面, 我们进行了评析, 这个案子是那种非常典型的跟老年人还有水产品有关的虚假宣传案件。那些当事人, 他们利用了老年人在养生的时候的那种心里想法, 把普通的净水设备这件事儿, 虚构出了它可以治病的这种功效出来, 结果就误导了老年人们去进行消费。

这样的行为, 给了那种把普通家电硬说成理疗设备的养老营销骗局一种很厉害的威慑力, 同时也让那种养老消费的环境变得干干净净的了。

三、辰溪县某健康管理服务有限公司虚假宣传案

情况的大致背景是这样的, 时间来到了2026年4月的时候, 辰溪县那边的市场营销监督管理部门对某家健康管理公司进行了一次现场查处的动作, 结果呢, 当场就查获了一堆食品、一些保健类商品, 还有一块存有虚假宣传内容的USB驱动器之类的存储资料。

这个当事人是通过搞一个健康讲座的形式来去做的宣传, 在讲座里宣称他们的产品是具有清热止咳这种功能, 还有说可以抑制肿瘤啊这些治疗方面的功效的, 然后部分产品的标签标识是不规范的, 再就是人家根本就拿不出任何能够佐证这些功效的宣传材料出来。

处罚的结果是这样的, 当事人所做出的那些行为, 确实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九条第一款的那个规定情况。然后呢, 依据的是本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那个规定的内容, 所以做出了一个责令的决定, 就是让那位当事人赶紧把那个违法的行为给停止掉, 此外还要处以一万一千块钱的罚款, 就这么个事情。

对这个案例进行分析, 会发现这是一个非常典型的利用了健康讲座加上虚假功效宣传来对老年人进行诈骗的手段。那些经营者, 他们打着公益科普的幌子。他们在虚假地宣传普通的食品还有保健产品能够治疗疾病的疗效。这就精准地误导了老年群体去进行消费。这个案件被查处之后, 就有效地净化了在养老讲座营销这样的市场。

四、溆浦县某中医理疗店虚假宣传案

在2026年5月的时候, 溆浦县的市场监督管理局进行了相关的检查操作, 最终发现了某家理疗店存在的违规行为。这家店采用了在现场进行宣讲以及利用微信群来做推广的方式来工作。他们的主要目的是向那些老年人群体去推销所谓的“量子光波心脑仪”, 还有银杏叶葛根胶囊这一类的产品。

他们在销售过程中对消费者做出了虚假的宣称, 声称自己售卖的产品能够有效治疗血栓性疾病, 同时也能治好颈椎病和高血压病, 还能消除身体里的结节问题。

通过这样一些无依据的说法, 他们虚构了一些消费案例来对市场进行操作, 其真实意图在于诱导消费者进行高价格的消费活动, 但这些行为在正规的宣传审核中是没有合法依据支持的。

关于处罚的结果部分, 具体的说明如下所示: 当事人的相关行为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九条第一款当中的规定内容。然后, 根据该法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里的规定, 官方要求当事人必须要立即停止相关的违法行为, 并且还要对其处以13000元的罚款。

这个案例的评析是这样的, 那个案件把一种典型的套路给揭出来了, 这种套路主要就是用在那些理疗机构身上的, 就是所谓的“用服务来把人引过来, 拿产品来把钱收割掉”, 专门坑老年人, 他们把那些普普通通的电子产品,还有保健食品, 经过一番虚假的包装之后, 就硬说成是能治病的器械, 或者是什么特效药一样的存在了, 这种做法是非常有效的去整治了在基层那边的一些理疗行业里头存在的, 涉及到老年人的那些虚假营销的混乱现象, 这样就把老年人在消费时候的安全给保障住了。

五、鹤城区某百货超市虚假宣传案

案情是这样的, 到了2026年6月的时候, 鹤城区的市场监管局在做网络巡查工作的过程中发现了一回事儿, 就是某一家百货超市, 它通过微信群的方式来向中老年的这个群体去推广蜂胶产品的, 然后它还宣称了这个产品能够起到降低血脂的作用, 能够保护好血管的作用, 还能够预防心脑血管疾病, 同时还能起到护肝以及抗氧化的作用, 但是这些关于疾病调理功效的说法都是虚构出来的, 是没有事实依据的, 所以是没办法提供相应的宣传依据的。

处罚结果:当事人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九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该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处罚款10000元。

这是一起具有代表性的案例, 属于在私人流量池子里开展营销活动时出现的、欺骗老年消费者的典型情况。商家是利用微信群这种形式, 把商品精准地推送到老年人面前, 但是他们对那些保健食品的作用进行了大幅度的夸大宣传, 这种做法藏得比较深, 隐蔽性非常强, 同时也存在着很高的误导风险。

通过这次案件的处理工作, 能够对网上涉及老年人的营销秩序加以规范和整顿, 进而使得从事线上经营的人更加明确自己应该承担起的责任和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