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一次并没有照着书本干巴巴地念法律条文, 也没有做出那种一成不变的、形式化的会议记录式的样子。
隆阳区人民检察院的干警们带着《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 还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这两套“护盾加标尺”, 分别走进了隆阳区水寨中学、保山市第二示范小学(学府校区)以及保山市第六小学。
他们给孩子们送上了那些完全适配孩子各自年龄特点的法治课程, 这样一来, 就让原本写在纸面上的法律走出了文本, 真正落到了校园里面, 也落到了家庭之中, 还落到了网络上面这些少年人真实生活的场景里头去。
针对不少孩子存在的法律严肃刻板这种固有印象, 宣讲现场检察官做了通俗拆解, 家规负责规范家庭言行, 校规负责维护校园秩序, 而法律就是全社会都要遵守的最大规矩。
水寨中学:面向少年,读懂“约束也是保护”
面对那些已经进入了青春期发展阶段的中学生群体, 宣讲工作的侧重点主要是放在风险警示方面, 同时也是为了把行为边界的事情给弄清楚。
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 检察官从“小事的边界”这个切入点进行阐述, 问打闹和欺凌的区别到底是什么, 口头上的辱骂行为、具有恶意性质的孤立同学、冲动作出的打架斗殴这些情况会带来怎样的后果, 哪些日常生活中的行为正在逐渐滑向不良行为的红线之上。
我们要把“自由不等于随心所欲”这个道理讲透, 得结合现实中青少年容易踩坑的那些场景去做。具体包括在网络上传播谣言、私下进行大额充值游戏或者类似服务、故意去损坏别人的财物, 以及随便泄露别人的隐私这几类事情, 通过这些实际例子把课上好。
咱们还得一起把《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给弄明白, 好让同学们清楚知道, 他们的人身尊严以及受教育的权利, 到底是怎么被法律法规给罩着的;而且要让大伙儿晓得, 要是碰到了伤害或者欺负的事儿, 法律这玩意儿可不仅仅就是挂在墙上的纸面文章, 它是大家鼓起勇气去寻求帮助的坚实根基和巨大底气。
针对青春期家庭沟通难题, 我们要延伸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 这不仅仅是对家长的硬性要求, 也是引导学生去理解家庭保护深远的意义, 从而学会和家人进行理性沟通, 并且懂得在遇到困难时, 向家庭、学校、检察机关寻求必要的帮助。
课堂中穿插了丰富的互动提问环节, 有不少同学积极举手, 说出自己内心遇到的真实困惑, 通过这样一问一答的深入交流, 同学们就清清楚楚地分清了“什么能做、什么绝对不能碰。
在第二示范小学(学府校区), 还有第六小学这两所学校里, 活动是专门面向小孩子开展的, 目的是在这些小学生的内心当中, 种下关于“知道有危险并且懂得保护自己”的那一颗种子, 于是, 这些小学生在课堂上的体验, 就换成了更温和、更轻松的一种打开方式, 这样一来, 检察官在给他们讲东西的时候, 就不再用那些让人难以理解的复杂术语了, 而是直接把法律比喻成保护童年成长的“保护伞”。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里明确地告诉了小朋友们, 说任何人不应该随随便便地去伤害我们, 也不应该随随便便地去羞辱我们, 个人的姓名、家庭的住址还有家长的电话号码, 是不能随随便便向外边泄露出去的, 要是遇到了被欺负的情况, 就不要保持沉默了, 要敢于去告诉老师, 也敢于去告诉父母, 还要结合着学校生活里头日常能够碰到的情况, 去区分什么是正常的开玩笑打闹, 什么又是恶意的欺凌行为, 教会孩子学会拒绝那些伤害, 不去做那个欺凌别人的人, 也不要做那种冷漠地看着不管的旁观者。
我们可以用小故事的方式来讲一讲《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 这样做是为了提醒大家, 要是坏习惯不加以管束, 它们就会像雪球一样越滚越大, 最后变成难以收拾的大问题。
同时呢, 也要在现场的老师和同学们中间传递《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里的理念, 让大家明白家庭里的关爱和陪伴是孩子成长过程中必不可少的底色, 照顾监护不仅仅只有家长要去承担这份责任, 孩子自己也需要学会怎么表达自己的感受, 这样家里人和孩子之间才能做到双向沟通。
现场的那个氛围变得很轻松也很有意思, 小孩子们非常认真地在听, 于是在他们的内心里种下了关于保护好自己还有尊重那些规定的这种想法。
这次宣讲活动, 它坚持了一种家校共同保护孩子的这种观念方式, 它是跳出了那种只是只关注学生单一的教育视角这个框框的, 它系统地对于未成年人所受到的“六大保护”这个体系, 进行了比较详细的解读说明, 并且把家庭、还有学校、以及司法方面在培育孩子成长上各自应该承担的责任给明确了下来, 它的目的就是为了推动去建立起一张全方位、没有任何漏角的未成年人保护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