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将通过公开比选采购2025年机关办公类耗材,现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比选。
一、项目编号:20250102
二、项目名称:四川税务2025年机关办公类耗材购买项目
三、采购预算:76.5372万元
四、项目基本情况
为保障省局机关日常办公所需耗材使用,计划采购省局机关2025年办公类耗材。结合2023年至2024年省局机关耗材实际使用情况,同时落实过紧日子要求,本次采购采取公开比选方式确定一名供货商和所需各类耗材单价。四川省税务局将按实际需要数量实施采购并根据所购耗材具体数量及投标单价支付货款。
五、供应商应当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本次比选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供应商须承诺不得转包或分包。
六、资格审查
本项目在比选时进行资格审查。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按比选文件的规定和要求附上所有的资格证明文件(材料),要求提供的复印件应加盖供应商公章,并在必要时提供原件备查。若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材料)不全、不实或未按要求加盖供应商公章,将导致其比选或中选资格被取消。
七、比选文件领取时间、地点
比选文件(只发电子文件)自即日起至2025年9月26日每天9:00——11:30,14:00——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在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临江东路办公区325号办公室领取(特殊情况可线上领取)。领取比选文件时应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盖公章)、供应商法人代表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比选资格不得转让。供应商在领取公开比选文件时同时进行备案登记,未登记备案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比选。
八、投递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和比选时间地点
投递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9月29日9:00
响应文件应在截止时间前送达比选地点(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临江东路办公区325办公室,成都市武侯区临江东路2号)。逾期送达或密封、标注等不符合比选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本次比选不接受邮寄的响应文件。
比选时间:2025年9月29日
比选地点: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
九、本比选公告在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网站上发布。
十、采购人: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
文章来源:http://sichuan.chinatax.gov.cn/art/2025/9/23/art_19241_125675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