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玉林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
税务文书送达公告
玉林市穆屯汽车销售有限公司(纳税人识别号:91450902MAE90ADX0F):
我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五十四条的规定,自2025年7月1日起对你公司2024年12月27日至2025年1月31日期间涉税情况实施检查。我局检查人员在你公司登记注册的生产经营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玉林市玉州区大北路213号后楼104房)未能找到你公司,也联系不到你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财务负责人,通过直接送达、留置送达、邮寄送达均无法向你公司送达《税务检查通知书》(玉市税一稽检通〔2025〕53号)及《税务事项通知书》(玉市税一稽通〔2025〕106号)。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的规定,向你公司公告送达上述税务文书。
请你公司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到国家税务总局玉林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地址:玉林市民主中路175号,联系电话:0775-2830787)领取上述税务文书;如逾期,即视为送达。
附件:1.《国家税务总局玉林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税务检查
通知书》(玉市税一稽检通〔2025〕53号)
2.《国家税务总局玉林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税务事项
通知书》(玉市税一稽通〔2025〕106号)
国家税务总局玉林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
2025年9月8日
文章来源:https://guangxi.chinatax.gov.cn/yulin/tzgg_15386/tzgg_15387/202509/t20250911_42272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