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道、园区)财政部门、税务部门: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13号)、《转发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粤财法〔2018〕8号)、《转发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东财〔2018〕260号)的有关规定,经市财政局、市税务局联合审核认定,现将东莞市市级2025年度第二季度获得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单位名单予以公布(详见附件)。

本次公布的非营利组织应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修订后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事项办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3号)的规定,自行计算减免税额,通过填报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享受税收优惠,同时按规定归集和留存相关资料备查。

附件:东莞市市级2025年度第二季度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单位名单

东莞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东莞市税务局

2025年7月17日

附件

东莞市市级2025年度第二季度非营利组织

免税资格单位名单

(共22家)

从2025年度起获得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单位名单(共22家)

1.东莞市慈善会

2.东莞市高埗慈善会

3.东莞市银行业协会

4.东莞市风信子公益服务中心

5.东莞市律师协会

6.东莞市快意公益基金会

7.东莞市公证协会

文章来源:https://guangdong.chinatax.gov.cn/gdsw/ssfgdgs/2025-07/21/content_a4a880d698a54e9db7bb19a392fcd56e.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