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活就业人员若因特殊情况未能按时缴纳社保费,造成社保缴费中断,该如何进行补缴呢?别担心,具体的补缴政策及流程一文教会您!
政策规定
养老保险费
根据《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关于做好社会保险缴费工作的通知》(厦人社〔2021〕236号)规定,无雇工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按月缴费,缴费基数按省级公布的标准执行,每年12月可一次性缴纳当年未缴月份的养老保险费。
医疗保险费
根据《厦门市职工医疗保险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允许补缴中断3个月(含当月)以内的医疗保险,即灵活就业人员补缴医疗保险只允许补缴操作当月及往前两个月,且往前第3个月的医疗保险须有缴费,方可缴纳。
补缴流程
符合补缴条件的灵活就业人员可以通过线上渠道(电子税务局App、“闽政通”App的“税务社保业务”、“i厦门”App的“厦门税务”)或线下渠道(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前往办税服务厅或通过厦门“e政务”自助终端“汇智办”)补缴未缴费款。
温馨提示:电子税务局App、“闽政通”App需定位“厦门”。
让我们以电子税务局App为例,
看看具体操作吧!
01
已参保人员
1.登录电子税务局App,左上角定位“厦门”,点击最下方【办&查】-【社保业务】中的【社保业务】。
2.点击左侧菜单栏【社保费缴纳】-【社保费申报缴纳】-【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费申报缴纳】。
3.可以选择【本人缴纳】或【代缴】。若为【本人缴纳】,选择费款所属期起止,点击【查询】;若为【代缴】,需录入应缴人信息、选择费款所属期起止,再点击【查询】。
4.勾选需要申报的社保费,点击【申报缴款】,再勾选需要缴纳的社保费,点击【前往缴款】并完成缴款即可。
02
未参保人员或已参保无账单的
1.登录电子税务局App,左上角定位“厦门”,点击最下方【办&查】-【社保业务】中的【社保业务】。
2.点击左侧菜单栏【社保费缴纳】-【社保费申报缴纳】-【灵活就业个人补缴申报】。
3.仔细阅读“灵活就业人员补缴须知”,点击【确认】;核对个人基本信息,选择行政区划,完成后点击【选择险种信息】。
4.勾选“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选择要补缴的起止月份、缴费档次,点击【前往补缴申报】。
5.系统自动计算出应缴费额,核对确认相关信息后,点击【确认】跳转至缴费界面。核对个人待缴费记录无误后,点击【前往缴款】,并完成缴费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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