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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淮安市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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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的规定,因采取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下列单位公告送达《 税务事项通知书(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告知适用)》。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
请下列单位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国家税务总局淮安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领取《 税务事项通知书(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告知适用)》,或联系国家税务总局淮安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以其他方式领取。
联系方式:淮安市清江浦区水渡口大道18号212办公室
国家税务总局淮安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
侍哲如 0517-83785590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淮安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 税务事项通知书(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告知适用)》公告送达名单
序号
纳税人名称
纳税人识别号
具体文书文号
淮安宇林共创贸易有限公司
91320803MA1MJYRH6A
税务事项通知书(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告知适用) 淮税二稽税通 〔2025〕97 号
淮安市淮安区元辉木材厂
91320803MA1Y2M9Q0E
税务事项通知书(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告知适用) 淮税二稽税通 〔2025〕95 号
淮安市标兴包装制品有限公司
91320803MA1Y3N5516
税务事项通知书(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告知适用) 淮税二稽税通 〔2025〕 94 号
淮安达利赢金属材料有限公司
91320831MA26DHLA9C
税务事项通知书(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告知适用) 淮税二稽税通 〔2025〕 92 号
江苏华川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91320831MA1N393D6H
税务事项通知书(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告知适用) 淮税二稽税通 〔2025〕 90 号
国家税务总局淮安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
2025年10月16日
文章来源:https://jiangsu.chinatax.gov.cn/art/2025/10/16/art_9566_165532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