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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淮安市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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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的规定,因采取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下列单位公告送达《 税务事项通知书(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告知适用)》。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

请下列单位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国家税务总局淮安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领取《 税务事项通知书(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告知适用)》,或联系国家税务总局淮安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以其他方式领取。

联系方式:淮安市清江浦区水渡口大道18号212办公室

国家税务总局淮安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

侍哲如 0517-83785590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淮安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 税务事项通知书(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告知适用)》公告送达名单

序号

纳税人名称

纳税人识别号

具体文书文号

淮安宇林共创贸易有限公司

91320803MA1MJYRH6A

税务事项通知书(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告知适用)  淮税二稽税通 〔2025〕97  号

淮安市淮安区元辉木材厂

91320803MA1Y2M9Q0E

税务事项通知书(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告知适用)  淮税二稽税通 〔2025〕95  号

淮安市标兴包装制品有限公司

91320803MA1Y3N5516

税务事项通知书(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告知适用)  淮税二稽税通 〔2025〕 94 号

淮安达利赢金属材料有限公司

91320831MA26DHLA9C

税务事项通知书(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告知适用)  淮税二稽税通 〔2025〕 92 号

江苏华川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91320831MA1N393D6H

税务事项通知书(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告知适用)  淮税二稽税通 〔2025〕 90 号

国家税务总局淮安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

2025年10月16日

文章来源:https://jiangsu.chinatax.gov.cn/art/2025/10/16/art_9566_165532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