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海市税务局计划对深圳路、广场西里部分周转房维修进行竞价采购,现邀请符合条件的机构参与报价,通过综合评估、价低者优的方式确定成交供应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北海市税务局深圳路、广场西里部分周转房维修项目(具体工程量详见附件)。
(二)地址:北海市深圳路40号、广场西里19号。
(三)采购方式:竞价。
(四)项目性质:目录外标准下项目。
(五)工程概况:维修深圳路5套周转房、广场西里4套周转房,最高限价为24.4万元。
(六)施工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40个工作日内完工。
(七)供应商须就清单中的内容作完整报价,总报价包含可能发生的一切费用。本次项目确定供应商后,需签署合同并按合同要求完成维修工作。
二、资质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供应商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三、商务条款
(一)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在合同工期40个工作日内完成维修周转房项目并验收合格。
(二)项目所需材料按国家有关“三包”规定,执行“三包”;质量保证期自项目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不少于1年。若产品生产厂家免费的质量保证期超过此年限的,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按厂家规定执行;若成交供应商承诺的质量保证期优于产品生产厂家质量保证年限的,以成交供应商承诺的质量保证期执行。
(三)付款方式
签订合同后,按施工合同总金额的30%支付工程预付款。工程进行时,可按进度申请进度款至最高合同总金额的70%(含已扣回的30%支付工程预付款),工程竣工并通过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工程结算价的97%,预留工程结算价的3%作为工程质量保修金,竣工验收满一年后,办理退还手续后无息退还。乙方未按照规定和合同约定履行质量保修的,甲方有权从工程质量保修金中扣留用于质量保修的各项支出。乙方在向甲方申请付款时将同等金额、合法有效的发票开具给甲方,否则甲方有权顺延付款,甲方在收到乙方发票后,15个工作日内付款。
四、报价文件组成内容
(一)《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二)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权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三)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四)报价表(按照附件中报价表填报并加盖公章)。
五、其他须知事项
(一)供应商自收到公告文件之日起,可在工作日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联系我局工作人员到施工现场进行实地勘查。联系电话:0779-3056333,郭宏辉。
(二)报名时间:报价文件请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即2025年10月21日至2025年10月27日18点前)将装订成册的报价文件盖章密封好,材料袋封面上注明“公司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送至我局(北海市海城区站北路18号北海市税务局501室)。如需邮寄送达,请用信封盖章密封好并在邮寄封面注明报名资料和报价单位。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报价文件不予受理。联系电话:0779-3056333。
附件:北海市税务局维修周转房报价
国家税务总局北海市税务局
2025年10月21日
文章来源:https://guangxi.chinatax.gov.cn/beihai/tzgg_15227/tzgg_15228/202510/t20251021_42436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