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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淮安市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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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的规定,因采取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淮税一稽通〔2025〕8314号和淮税一稽罚告〔2025〕80号。处理处罚决定如下:税收及单独加收滞纳金合计15503.5元,罚款160000元。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
请你单位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国家税务总局淮安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领取《税务事项通知书》和《税务行政处罚事项告知书》,或联系国家税务总局淮安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以其他方式领取。
联系方式:淮安市翔宇北道3号 0517-83639686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淮安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税务事项通知书及税务行政处罚事项告知书公告送达名单
序号
纳税人名称
纳税人识别号
具体文书 文号
淮安财达物流有限公司
91320829MA23QCQY1C
《税务事项通知书》淮税一稽通〔2025〕8314号
淮安财达物流有限公司
91320829MA23QCQY1C
《税务行政处罚事项告知书》淮税一稽罚告〔2025〕80号
国家税务总局淮安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
2025年11月6日
文章来源:https://jiangsu.chinatax.gov.cn/art/2025/11/6/art_9566_166465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