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新市鑫鑫煤矿:

由于你公司目前处于无法联系状态,采取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税务处理决定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规定,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税务处理决定书》(阜税稽处〔2025〕27 号)。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

你公司可到国家税务总局阜新市税务局稽查局领取《税务处理决定书》书面文本。

地址:辽宁省阜新市细河区龙城路9号

联系电话:0418-3786013

联系人员:孙业珩 张贺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阜新市税务局稽查局《税务处理决定书》(阜税稽处〔2025〕27 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