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县嘉赢粮食贸易有限公司(纳税人识别号:91210727085303317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国务院令第362号)第一百零六条的规定,因采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将《税务行政处罚事项告知书》锦税一稽罚告〔2025〕34号公告送达。自公告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
附件:《税务行政处罚告知书》(锦税一稽罚告〔2025〕34号).pdf
联系人:张旭、王玉娇 联系电话:0416-2149318
国家税务总局锦州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
2025年11月10日
国家税务总局锦州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关于送达《税务行政处罚事项告知书》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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