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税务检查证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44号)要求,现对国家税务总局赣州市税务局相关人员检查证遗失情况予以公告:

罗娟,遗失税务检查证(证号:赣税稽3607230011),声明作废。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赣州市税务局

 2025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