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生产、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产品的,责令停止生产、销售,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产品,并处违法生产、销售产品(包括已售出和未售出的产品,下同)货值金额等值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消费提醒

1.警惕“方便”陷阱,安全不容改装:电动自行车的每一项设计都关乎安全。擅自加长鞍座、解除限速、加装电池等改装行为,会严重破坏车辆的稳定性和制动性能,增加行驶中失控、侧翻的风险。切勿为一时方便,而将自身与他人置于危险境地。

2.选择正规渠道,凭证务必保留:购买电动自行车请通过品牌专卖店等正规渠道,主动索要发票或购买凭证。一旦发现车辆存在质量问题或商家存在违法改装行为,可凭有效证据及时维权。

3.抵制非法改装,共建安全环境:广大经营者应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不得对电动自行车进行任何形式的非法改装、拼装。消费者也应提高法律与安全意识,自觉抵制改装车,不购买、不使用改装车,不要求改装电动自行车。让我们携手共同维护安全、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稿源:赣州市局

通讯员:颜洁

文章来源:https://amr.jiangxi.gov.cn/amr/sxsc/content/content_199140668804904140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