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大连十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个人所得税诚信体系建设的通告》,自2024年6月14日起,个人所得税失信信息定期被推送至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平台,强化个人所得税诚信体系建设。随着国家诚信体系的建设,有关应用场景不断拓展,良好的诚信状况将为自然人带来更多便利,反之则会受到限制。通过持续优化的纳税服务和广泛的税法宣传,纳税人的税法遵从度持续提升。现将3则主动依法纳税的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守信典型公布如下:案例一:主动申报境外所得个人所得税纳税人翟某,2024年度在境外工作,由境外企业发放薪酬。翟某于2025年5月向其主管税务机关主动提供境外收入流水明细以及在境外缴纳个人所得税的完税证明,并在税务部门的辅导下完成2024年度境外所得纳税申报,按时缴纳个人所得税2,298.31元。案例二:积极配合完成综合所得汇算申报纳税人王某某为某海珍品公司员工,每年在外海作业的时间长达数月,通讯信号不稳定。在短暂靠岸期间,王某某及时通过个人所得税APP查询汇算情况。当发现因收入波动需要补税时,他并未因海上作业的特殊性而推诿,而是专程赶到税务服务点,在税务部门的辅导下完成2024年度综合所得汇算清缴申报,按时缴纳个人所得税1564元。 案例三:自觉补缴未预缴税款收入个人所得税2024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期间,纳税人王某通过个人所得税APP完成申报,系统显示其扣除减除费用后,获得退税273.31元。9月初,王某整理年度收入时发现其2024年还曾在一家公司取得过5万余元薪酬,因该公司未为其办理申报导致汇算时未计入综合所得收入额。虽已收到退税,但王某认识到少报收入会造成少缴税款,致电主管税务机关咨询补充申报流程。在税务部门的辅导下,王某通过更正申报补缴个人所得税2846.96元、滞纳金115.3元。
大连市税务局首批个人所得税守信典型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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