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德清德泰门业有限公司(纳税人识别号:913305005517554425):


因采用其他送达方式均无法送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之规定,现向你单位公告送达《税务行政处罚事项告知书》(湖税稽罚告〔2025〕55号),自公告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相关文件见附件。

附件:《税务行政处罚事项告知书》(湖税稽罚告〔2025〕55号).pdf

 




国家税务总局湖州市税务局稽查局 

2025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