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第5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四十五条和《欠税公告办法(试行)》(国家税务总局第9号令公布,国家税务总局第44号令修订)的规定,下列纳税人未按照税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纳税期限缴纳或解缴税款,现予以公告。
附件:欠税公告清册(截至2025年9月30日).xls
国家税务总局南昌市税务局
2025年11月10日
国家税务总局南昌市税务局2025年第四期欠税公告
对这个话题有看法?去社区聊聊关于国家税务总局南昌市税务局2025年第…,你遇到过哪些坑?欢迎在社区分享经验
去社区聊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