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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这里是新疆12366纳税缴费服务热线,请问有什么可以帮您?
小规模纳税人应如何预缴增值税?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等政策有关征管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号)第九条规定,按照现行规定应当预缴增值税税款的小规模纳税人,凡在预缴地实现的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的,当期无需预缴税款。在预缴地实现的月销售额超过10万元的,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减按1%预征率预缴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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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书批发零售环节是否免征增值税?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实施宣传文化增值税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60号)第二条规定,2027年12月31日前,免征图书批发、零售环节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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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人租入固定资产,既用于一般计税项目,又用于简易计税项目,其进项税额能否全额抵扣?
可以抵扣。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租入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90号)第一条规定,自2018年1月1日起,纳税人租入固定资产、不动产,既用于一般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又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其进项税额准予从销项税额中全额抵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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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人接受贷款服务向贷款方支付的咨询费能否抵扣进项税额?
不得抵扣。
一、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2《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第一条第四款第三项规定,纳税人接受贷款服务向贷款方支付的与该笔贷款直接相关的投融资顾问费、手续费、咨询费等费用,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二、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规定,本通知附件规定的内容,除另有规定执行时间外,自2016年5月1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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