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税务师事务所行政登记规程(试行)》(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31号发布)规定,国家税务总局焦作市税务局现对2025年11月30日前取得税务师事务所行政登记书的税务师事务所名单予以公告。具体名单见附件:2025年11月30日前取得税务师事务所行政登记证书名单。


  附件:2025年11月30日前取得税务师事务所行政登记证书名单
  
国家税务总局焦作市税务局
2025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