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白山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

税务协助检查通知书




白山一税稽协通[2025]50号




白山市集通贸易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五十七条规定, 现派孙小迪、孙田霞、李兆明等 3 人,前往你处对你单位取得的通化市东昌区诚越建材商行开具的增值税发票事宜进行调查取证,请予支持,并依法如实提供有关资料及证明材料。

 







国家税务总局白山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

二O二五年十二月二日

 




告知:税务机关派出的人员进行税务调查时,应当出示税务 检查证和税务协助检查通知书。未出示税务检查证和税务协助检 查通知书的,被调查人有权拒绝为税务机关提供有关资料及证明 材料;有权拒绝协助税务机关调查取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