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龙华区税送达公告〔2025〕第111号
海南逸龙传媒有限公司(纳税人识别号:914601005624054218):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规定,现将你下列涉费文书进行公告送达,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海口市龙华区税务局社会保险费限期缴纳通知书》(海口龙华税社限缴通〔2025〕03363号)
国家税务总局海口市龙华区税务局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三十日
国家税务总局海口市龙华区税务局
社会保险费限期缴纳通知书
海口龙华税社限缴通〔2025〕03363号
用人单位全称:海南逸龙传媒有限公司(纳税人识别号:914601005624054218)
事由:责令限期缴纳社会保险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六十三条、第八十六条。
内容:你单位应缴未缴2024年06月至2024年08月的社会保险费 126020.80元,限于2026年01月06日前补缴所欠的社会保险费,并缴纳自欠缴之日起至解缴之日止按日加收万分之五滞纳金。逾期仍未缴纳,我局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相关规定依法强制执行。
告知事项:如对本通知有异议,可以自收到本通知之日起六十日内依法向上一级税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或自收到本通知之日起六个月内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国家税务总局海口市龙华区税务局
2025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