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夯实我市城镇土地使用税(以下简称“土地使用税”)税源管理基础,堵塞征管漏洞,强化征收管理,确保税收依法足额征收入库,切实保障地方财政收入,促进土地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依法治税原则,以问题为导向,以信息化为支撑,以部门协同为抓手,聚焦土地使用税征管中的薄弱环节和风险领域,通过专项核查、数据共享、动态监控等方式,全面摸清税源底数,规范征收秩序,实现土地使用税管理的精准化、规范化和长效化,确保税费应收尽收,为我市经济社会高质量的发展提供坚实的财力保障。

二聚焦七类重点情形,明确任务分工

针对当前土地使用税征管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风险点,重点对以下七类情形(有证申报不实、无证实际占地、农村集体土地出租、房地产存量用房、违法占地、银行抵债资产、开山填海项目)开展专项核查与规范管理等相关工作。

(一)有证申报不实企业核查

在全市范围内,对已取得《国有土地使用证》或不动产权证书但申报面积、土地等级、适用税额不实的企业,通过数据比对核实差异,据实追缴税款。探索形成园区模式下数据比对、差异处理的标准流程。

·牵头单位:市税务局

·配合单位:市自然资源局(负责协调提供全市企业权威土地登记信息数据)、各县区政府(管委会)

(二)无证实际占地企业核查

在全市范围内,对未取得合法土地权属证书但实际占用土地并用于生产经营的企业,综合利用“地区地图”比对、部门协作和实地勘测确定应税面积,依法清缴税款。试点解决信息不全、面积核定难等实操问题,形成“技防+人防+第三方核验”的闭环管理模式。

·牵头单位:市税务局

·配合单位:各县区政府(管委会)、市自然资源局(负责协调提供全市土地台账信息数据)、第三方测绘机构

(三)农村集体土地出租涉税核查

在全市范围内,重点针对城乡结合部等区域,对将农村集体土地(含耕地、建设用地等)出租给企业用于非农业建设或经营的行为,核查土地使用税缴纳情况。

·牵头单位:市税务局

·配合单位:市农业农村局(负责提供全市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平台中的土地出租合同、面积、承租人等信息)、相关县区政府(管委会)

(四)房地产存量用房涉税核查

在全市范围内,针对已开发完成但未销售或自持的房地产项目所占土地部分,建立动态税源管理机制,确保税款准确、及时征收。

·牵头单位:市税务局

·配合单位:市自然资源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城市建设与公共事业中心(按月向税务部门交换项目规划、竣工、销售、登记等信息)、相关县区政府(管委会)

(五)违法占地涉税核查

在全市范围内,对自然资源部门执法查处的违法占用土地行为,税务部门依据相关信息,依法判定纳税义务并计征税款。

·牵头单位:市税务局

·配合单位:市自然资源局(负责及时通报全市违法占地查处信息)

(六)银行抵债资产涉税核查

在全市范围内,针对金融机构通过抵债方式取得并持有土地资产的情形,核实相关土地使用税的缴纳情况。

·牵头单位:市税务局

·配合单位:市财政局(根据税务部门需求,协调提供相关信息)

(七)开山填海项目涉税核查

在全市范围内,对经批准的开山填海造地项目,准确界定新形成土地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与应税面积,依法征免税款。

·牵头单位:市税务局

·配合单位:市海洋与渔业局(负责定期提供全市相关项目批准数据)

牵头单位对分管领域的核查工作负总责,要制定具体操作细则;各配合单位要切实履行责任,主动提供信息,协助核查。建立跨部门工作联络机制,确保信息畅通、协作高效。

三实施步骤与重点突破

按照 试点探路、重点突破、全市联动、分类推进的原则,分两个阶段组织实施:

(一)第一阶段:试点攻坚与全市启动

1.园区试点攻坚。在七个重点园区(中国(辽宁)自由贸易试验区营口片区、辽宁(营口)沿海产业基地、营口辽河经济开发区、营口仙人岛经济开发区、营口北海经济开发区、营口大石桥经济开发区、营口南楼经济开发区),全力开展“有证申报不实”和“无证实际占地”两类情形的专项核查试点工作。集中力量攻克信息壁垒、面积核定、程序规范等核心难点,形成标准化操作手册和部门协作样板。

2.重点企业突破。在全市范围内,选取部分土地面积规模大、具有代表性的重点税源企业作为首批重点突破对象。通过集中力量、精准发力,力求快速突破、形成示范,为全面推开积累经验、营造声势。

3.全市范围铺开。在全市层面,同步部署并启动 “农村集体土地出租”、“房地产存量用房”、“违法占地”、“银行抵债资产”、开山填海项目等五类情形的核查工作,建立常态化的数据交换与联合管理机制。

(二)第二阶段:全面深化与巩固机制

1.试点经验推广。全面总结七个重点园区核查中的试点经验,将成熟的模式、流程、技术手段在全市范围内进行推广,实现“有证申报不实”和“无证实际占地”核查工作的全覆盖。

2.全市工作深化。在前期启动的基础上,深化全市范围内七类情形的核查工作,解决深层次问题,巩固和扩大核查成果。

3.长效机制建立。将各阶段、各领域形成的有效做法,固化为常态化的部门协作制度、动态税源监控机制和规范的征管流程,全面提升我市土地使用税源管理的制度化、信息化水平。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市土地使用税综合治理工作专班,由市政府分管领导任班长,市税务局、市自然资源局、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住建局、市城市建设与公共事业中心、市海洋与渔业局、各县(区)政府、园区管委会等单位负责同志为成员。工作专班办公室设在市税务局,负责日常工作的统筹协调、督促落实。各县(区)参照建立相应工作机制。

(二)强化经费保障。市财政局要保障本次专项工作所需的必要经费,特别是对于无证占地核查中涉及的第三方机构实地测绘费用,要予以保障,确保工作顺利开展。

(三)深化技术应用。税务部门要根据“地区地图”等应用工具,探索利用遥感影像、大数据分析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提升税源发现、识别、核实的高效性和准确性。各配合部门要积极推进本部门相关信息的数字化、标准化,为税源信息共享创造条件。

(四)注重宣传辅导。通过多种渠道,向纳税人宣传土地使用税政策法规和本次专项工作的要求,引导纳税人自查自纠,提高税法遵从度。同时,做好对基层税务干部和相关配合单位人员的业务培训工作。

(五)严格督导推进。工作专班办公室要定期通报工作进展,对工作不力、推诿塞责的单位和个人进行约谈,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迅速行动,严格按照本方案要求,结合各自职责,制定具体落实计划,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共同推动全市土地使用税征管工作迈上新台阶。

国家税务总局营口市税务局

2026年1月4日

文章来源:https://liaoning.chinatax.gov.cn/art/2026/1/4/art_590_15913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