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0日结束!
营业账簿印花税申报
可享这些税收优惠
按年计征的营业账簿印花税申报正在进行中。上期我们学习了,今天我们一起来看一下营业账簿印花税能享受的优惠政策!
营业账簿印花税纳税人包括哪些?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凡设置“实收资本(股本)、资本公积”会计科目的纳税人,均是营业账簿印花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规定申报缴纳印花税。
营业账簿印花税优惠政策
一、关于营业账簿的印花税
(一)企业改制重组以及事业单位改制过程中成立的新企业,其新启用营业账簿记载的实收资本(股本)、资本公积合计金额,原已缴纳印花税的部分不再缴纳印花税,未缴纳印花税的部分和以后新增加的部分应当按规定缴纳印花税。
(二)企业债权转股权新增加的实收资本(股本)、资本公积合计金额,应当按规定缴纳印花税。对经国务院批准实施的重组项目中发生的债权转股权,债务人因债务转为资本而增加的实收资本(股本)、资本公积合计金额,免征印花税。
(三)企业改制重组以及事业单位改制过程中,经评估增加的实收资本(股本)、资本公积合计金额,应当按规定缴纳印花税。
(四)企业其他会计科目记载的资金转为实收资本(股本)或者资本公积的,应当按规定缴纳印花税。
政策依据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改制重组及事业单位改制有关印花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4年第14号)
2027年12月31日前,对保险保障基金公司新设立的营业账簿,免征印花税。
政策依据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保险保障基金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23〕44号)
自2023年8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对银行业金融机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接收、处置抵债资产过程中涉及的合同、产权转移书据和营业账簿免征印花税,对合同或产权转移书据其他各方当事人应缴纳的印花税照章征收。
政策依据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继续实施银行业金融机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不良债权以物抵债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3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