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我市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工作,促进我市房地产业持续健康发展,国家税务总局清远市税务局、清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合起草了《国家税务总局清远市税务局 清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发布清远市2022年土地增值税扣除项目金额标准的公告(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一、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发送至:qyswcxsk@163.com

二、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清远市新城半环北路国家税务总局清远市税务局财产和行为税科,邮政编码:511518

本次征求意见时间为2026年2月14日-2026年3月15日(共计30日)。社会公众如对上述文件有意见和建议的,请在征求意见时间截止前反馈。提出不同意见的,请说明理由。

附件:1.国家税务总局清远市税务局 清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发布清远市2022年土地增值税扣除项目金额标准的公告(征求意见稿)

2.关于《国家税务总局清远市税务局 清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发布清远市2022年土地增值税扣除项目金额标准的公告》的解读(征求意见稿)

国家税务总局清远市税务局  清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2月14日

文章来源:https://guangdong.chinatax.gov.cn/gdsw/qysw_tzgg/2026-02/14/content_1e707a78ada743a49372e9b5d61eee0d.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