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龙华区税费送达公告〔2026〕第21号
海南崖洲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纳税人识别号:91460100MA5RD7FKXQ,社会保险费管理码:4601992010217)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六十三条、第八十六规定,现将你公司下列涉费文书进行公告送达,自公告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海口市龙华区税务局社会保险费限期缴纳通知书海口龙华税社限缴通〔2026〕05001号
国家税务总局海口市龙华区税务局
2026年1月9日
国家税务总局海口市龙华区税务局
社会保险费限期缴纳通知书
海口龙华税社限缴通〔2026〕05001号
用人单位全称: 海南崖洲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纳税人识别号:91460100MA5RD7FKXQ)
事由:责令限期缴纳社会保险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六十三条、第八十六条。
内容:你单位应缴未缴2023年1月至2025年11月的社会保险费57099.15元,(其中:基本养老保险费¥ 38454.02元,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费¥16503.76元,工伤保险费¥522.05元,失业保险费¥1619.32元),限于收到本通知书起15日内补缴所欠的社会保险费,并缴纳自欠缴之日起至解缴之日止按日加收万分之五滞纳金。逾期仍未缴纳,我局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相关规定依法强制执行。
告知事项:如对本通知有异议,可以自收到本通知之日起六十日内依法向海口市税务局申请行政复议,或自收到本通知之日起六个月内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国家税务总局海口市龙华区税务局
2026年2月9日